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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纳粹统治下的欧洲,它的所有资源供德国利用,它的人民则作为德意志主宰民族的奴隶,那些“不受欢迎的分子”必须灭绝——首先是犹太人,其次是东方的许多斯拉夫族,特别是他们之中的知识分子必须被消灭。
犹太人和斯拉夫人都是劣等民族。在希特勒眼中,他们根本无权活在世上。而斯拉夫人中的一部分人,给德国主子做奴隶、耕耕地、开开矿,也许还有点用处,而东方几个大城市,象莫斯科、列宁格勒和华沙等,必须永远从地球上消灭掉。
欧洲的犹太人首先将被送到被征服的东方,然后劳动到死,活下来的少数体格特别健强的犹太人则干脆处死。至于原本就住在东方、已在德国统治之下的几百万犹太人,又该怎样处理呢?代表波兰总督辖区的国务秘书约瑟夫·贝勒博士提出了一项现成的处理方案。他说,波兰的犹太人将近250万,这些人“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他们是“疾病的传染者,黑市的经营者,而且不适宜于劳动”。这250万人不产生送走的问题,他们原来就住在那里。
但是在这个时候,纳粹领导人谁也不懂得几百万犹太人对德国将是多么有价值的奴隶劳工。实际上,直到1942年快到年底的时候,他们才明白过来,但为时已太晚了。刚开始他们只懂得一点:在修筑向东通往俄国的道路的工程中,使几百万犹太人劳累致死,得费不少时间。因此,早在这些不幸的人们累死之前——大多数人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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