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最近出台了好几条法律(草案),让一些老百姓哭笑不得。根据这些法律,如下行为日后都属非法,有被抓去坐牢的危险:男人光着上身日光浴,在公共场所接吻、吸烟和说外语…… 印尼国会正在审议《反黄法》草案。这是以伊斯兰团体为主的政党提出来的反黄扫黄条款。根据草案透露出来的内容,该法对人们在公共场所的穿着进行了严格限制:不准妇女露肚脐,禁止裸泳、天体浴,不许男子光着上身晒太阳,禁止在公共场所接吻等。西爪哇的丹格朗市甚至还规定,晚7时后,当局可以逮捕任何在大街上“看着像妓女的妇女”。 该草案遭到巴厘岛民众的强烈抨击。在巴厘岛,一些人视妇女赤裸上身为美。反对者甚至扬言,如果草案生效将要求巴厘岛脱离共和国。印尼其他团体也加入抗议队伍,人们表示,印尼是多元文化国家,不能让某种价值观凌驾其他价值观之上。政府最后表示,将修改草案,重点放在禁止传播*秽书籍和音像制品上。但*秽书籍在印尼早属非法,何必再设一条法律?舆论不解,印尼一些国会议员放着大事不管,为何要对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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