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穷。这些新闻报道固然带有-斗争的色彩,但在根本上是美国根深蒂固的新闻自由理念的反映。 新闻自由作为神圣不可剥夺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这一理念源自美国人近乎原教旨主义的自由传统,美国开国元勋托马斯·杰斐逊曾有一句名言:“在报纸和政府之间,我宁可选择有报纸而无政府,而不是有政府而无报纸。”在美国社会和-文化中,新闻自由有其深厚的基础,新闻媒体享有美国-“第四权力”的美名。 然而,美国的新闻自由也是有边界的,因为它是美国特殊的国情和历史条件的产物。在人类进入-和火箭时代以前,美国在地理上受东西两个大洋的保护,南北无强邻。这种地缘战略的得天独厚的条件使美国人免受国家安全问题的压迫,美国公民可以在这样安逸的环境中挥霍包括新闻自由在内的个人权利。20世纪,美国加入两场世界大战,卷入与苏联的冷战,逐步确立自己的全球霸权。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安全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美国的新闻自由,但并没有在两者间造成很大的矛盾和冲突。这是因为战争(包括冷战)比较容易在国内形成共识,媒体也会保持自律。 然而,“9·11”之后的反恐是一场特殊的战争。美国人真正感觉到了一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威胁。美国人时刻感受到不安全,但却无法辨别威胁来自何处,因为恐怖主义是无形的。在这场非常规的战争中,危险可能就发生在下一分钟,敌人可能就藏在你的隔壁。这种威胁从根基上动摇了美国社会和美国人享受自由的安全环境。因此,当遭遇反恐战争的时候,美国人奉为圭臬的新闻自由恐怕需要界定新的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