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尚书,进封应国公,历利、荆都督。”又据《九城志》记;“武士彟为利州都督”。以上史料足以证明,武士彟毫无疑问是在利州任过都督。 唐初建置是改隋郡为州,当时一州之都督既是当地最高行政长官,又独揽军权。其官位和权力在当地都是至高无上的,如此显赫的朝廷要员,赴任一方,必然携妻室儿女和众多随从人员。封建统治时期的县官都要带家属赴任,何况总揽一方军政大权的都督乎!所以,如果说武士彟没有带妻子到利州,纯属无知之说。 据《新唐书·武士彟列传》记:“士彟娶相里氏,生子元庆、元爽。又娶杨氏,生三女”;又记;“高宗永徽中,以士彟仲女为皇后”,“元女妻贺兰氏,早寡,季女妻郭氏,不显。”这段史料表明武士彟的三个女儿中作过皇后的只有仲女(第二女),作过高宗之后的武士彟女只有武则天,也即是武士彟之妻杨氏所生。 通过以上的引证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武士彟在利州任都督时肯定带了妻子,必然是杨氏,因为杨氏是后娶之妻,在外为官带小老婆,是古代官员们的惯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