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业从封建社会一直到解放之前,它是一种残酷剥削劳动人民,趁人之危,投井下石的行业。它的起源曾有这样一段传说:在封建社会某朝,有一罪犯王某,经刑部科得永远*的罪名,在囹圄中熬了多年,后来成了管辖犯人的一个头目,王遂在狱中勒索银钱,买卖食品百物,复令众犯*,输钱者以物抵款。日久,王积资颇多,后又遇赦出狱,即开了个“小押当”,门前挂了一块招牌,上书:“指物借钱,无论何物均可抵押,物值十而押五,坐扣利息,几月为期,限期不赎,变卖折本”。后生意发达,遂逐渐扩大,而成为一种行业。 因典当业始于囚徒, 所以,过去当铺的栏柜及门栅,与一般行业不同,仿佛监狱的形式,典当人站在下面而看不见柜台上边。当然,这不过是传说而已。据史料记载:我国典当业从南北朝时期延续到解放前,历时一千五百余年。 北京的典当业在清代已有十数家。当时鼓楼西大街有一“典当王”开设的“天顺当”,即开业于清康熙年间,据说,这个当铺可能就是红楼梦第五十七回里面所说的那个“恒舒当”。 封建社会的当铺都有官发的“当贴”(即执照),每年需向清政府提交当税若干。由于当铺与官府利益均沾,因此,它也有些半官方的性质,再加典当人不是饥寒交迫,走投无路,就是家庭破产或遇有急事,手中无钱,因此,当铺的老板,以及下面的伙计,都不同于其它行业,从不笑脸迎人,有如凶神恶煞,神气十足。有时借仗官势,欺压平民。直到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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