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民妓就是活跃于民间,服务于社会的妓女。在这五类类型的妓女中,前三类是国营妓女,按照现在的话说,是体制内的,列入国家正式编制(乐籍),由国家财政供养;后两类则相当于个体私人经济,不向国家伸手,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服务社会和私人。
汽车零件玩出来的花样行政侵夺科学的灾难美女博客决赛进行北京手机资费下调 唐朝时社会风气比较开化,在杜甫、白居易等大诗人的作品中经常提到挟妓游乐的场面。尤其是唐玄宗更是有名的风流皇帝,他设教坊、置梨园,养宫妓;特别是与杨玉环风流韵事传遍朝野后,对社会风气的败坏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各级官员纷纷仿效,诸道、方镇、府司、州县军镇都设有官妓,每逢节日宴游,迎送官员,招待宾客,都要分配妓女前去歌舞陪侍。因此,唐朝是妓女行当大行其道的时期。
到了宋元时期,程、朱理学兴起,重视男女之防,对于官员狎妓有所限制,规定妓女只能为官员提供歌舞和陪酒这类活动,不能提供性服务,违者要受到各种处分。这种规定执行起来一定有难度,因为私下的交易似乎很难被发现。事实上地方军政行政长官私下命令地方官妓提供性服务的仍很普遍,不过,官员像唐朝那样公开要求妓女献身,并以这种交易为风流倜傥而骄傲自豪的风气,算是被转变了。
到了明朝,朱元璋同样禁止官妓向官员提供服务,让一些官妓面向市场,向社会提供服务以增加财政收入。官员不能从妓女那里得到性服务,官员对于妓女的态度也开始冷落,官妓营妓的经费也成为问题,她们不得不向市场化服务转变,中国的妓女的市场化从此开始了,中国妓女以官营为主向民营主导过渡。
到了清朝,雍正皇帝下令全国废除乐籍制度,国家不再正式供养妓女。从那时到现在,官员-在制度上是被禁止的,但不可能被禁绝。只是,没有了国家财政供养的官营妓女供享乐,官员-如果不是自掏腰包,就一定是有人为了某种利益为他买单,甚至是贪污公款或巧立名目用公款做嫖资了 。
新中国建立,对妓女采取了强制取缔措施,在中国流传了几千年的“妓女”这一非正当职业被全面禁止,当时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