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官制简表
西汉中央部门主要官职
部类
主要官职
品 级 (秩)
说
明
师保
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
丞相(相国)
太尉(大司马)
御史大夫
金印紫绶
万石
丞相为金印紫绶,相国为金印绿绶
万石
金印紫绶
中两千石
银印青绶
位在三公之上,不常置,为辅佐皇帝的高官。
汉高祖有时置丞相,有时置相国。惠帝时改置左右丞相,其后或置一相或分置二相。哀帝时改为大司徒。
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省去太尉。后又置大司马,冠以将军之号。
成帝时改为大司空,哀帝时又复置,后又改为大司空。
将
军
大将军
前、后、左、右将军
金印紫绶
武帝初为卫青而设。有时位在公之上。后又加大司马之号。
不常设,或有前、后或有左、右。皆掌兵及征伐之事。另有各种名号之将军,如骠骑将军、卫将军等。
九
卿
太常
光禄勋
卫尉
太仆
廷尉(大理)
典客(大鸿胪)
宗正(宗伯)
治粟内史(大司农)
少府
中二千石
银印青绶
中二千石
银印青绶
中二千石
银印青绶
中二千石
银印青绶
中二千石
银印青绶
中二千石
银印青绶
中二千石
银印青绶
中二千石
银印青绶
中二千石
银印青绶
即秦之奉常,景帝时改为太常。
即秦之郎中令,武帝时改为光禄勋。属官甚多,有光禄大夫(即中大夫,秩比二千石)、太中大夫(比千石)议郎、中郎(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郎中将(比千石)、中郎将(比二千石)、仆射(比千石)等。
景帝初改名中大夫令,后复置。
景帝时曾改为大理。
景帝时改为大行令,武帝改为大鸿胪。
平帝时改为宗伯。
景帝改为大农令,武帝改为大司农。在郡国及三辅之地设有铁官。
掌山海池泽之税。属官有尚书中书、谒者等令丞,其中尚书令丞,司文书保管。成帝时置尚书五人,丞四人,东汉发展为尚书台。
其
他
中尉(执金吾)
典属国
内史(京兆尹、左冯翊)
主爵中尉
(右扶风)
司隶校尉
城门校尉
京师八校尉
中二千石
银印青绶
二千石银印青绶
二千石银印青绶
二千石银印青绶
二千石银印青绶
二千石银印青绶
二千石银印青绶
武帝时改执金吾。
成帝时并入大鸿胪
掌治京师,景帝二年(公元前155年)分置左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右内史为京兆尹,左内史为左冯翊。
景帝时改为都尉,武帝时改为右扶风,与京兆、左冯翊合称“三辅”。
武帝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初置,持节,捕巫蛊,督大奸猾,察三辅、三河、弘农。
司京师城门屯兵,所属有司马、十二城门侯。
八校尉为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均武帝初年所置,率兵拱卫京师。
西汉地方部门主要官职
部类
主要官职
品 级 (秩)
说
明
州
刺史(牧)
六百石
二千石
武帝设十三部州刺史,以“六条问事”,为监察官性质,成帝时曾改称牧。秩二千石。
郡
郡守(太守)
郡丞
长史
二千石
银印青绶
六百石
铜印黑绶
六百石
景帝时改称太守。
边郡设之。
王国
侯国
相
中尉
西汉采用分封诸侯王与设置郡县之制并行。功臣、宗室大者封王,小者封侯,掌治其国。有太傅,辅佐诸侯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为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省其员。武帝以后王国大体如郡,侯国大体如县,由朝廷派相以理行政,其地位与郡守或县令相当。
县
县令、县长
县丞(长吏)
县尉(长吏)
斗食(少吏)
佐史(少吏)
令千石至六百石
长五百石至三百石
四百石至二百石
四百石至二百石
百石以下
县以下有乡、亭、里,同秦置。
大县二人,长安置四人。
边地
西域都护
戊己校尉
比二千石
宜帝时初置,为加官,以骑都尉、谏大夫使护西域三十六国
元帝时置,统治西域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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