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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公制度, 三公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共同行使宰相的职权,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参与中央政府的行政决策,并负责具体的执行。 1,丞相 丞相居百官之首,俸禄最高,掌佐天子,助理万机。西汉初期,丞相具有选用官吏之权,有弹劾百官和执行诛罚的权力,有主管郡国上计和考课之权,有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之权,有封驳皇帝诏令和谏诤之权,凡有重要的政事,如立新君,立储,封赠,赏功,罚罪等事,以及财政,选举,民政,法律,礼制,边事等方面的重大的事,往往是由皇帝委托丞相主持,召集百官集议,集议的结果由丞相领衔上奏于天子,再由皇帝和丞相共同决策定议。 丞相府的官员和掌职及俸禄如下: 丞相,金印紫绶,秩俸万石。 丞相司直,辅佐丞相,检举不法,秩俸千石。 丞相长史,辅佐丞相,督率诸吏,处理各种政务,秩俸比千石。 丞相征事,秩俸比六百石。 丞相史,秩俸四百石。 丞相少史,秩俸三百石。 东曹掾,领郡国事,主长史的任命,外出督州郡,秩俸比四百石。 西曹掾,领百官奏事,主府中吏之进退,秩俸比四百石。 议曹,主谋议事。 辞曹,主评讼事。 奏曹,主章奏事。 贼曹,主盗贼事。 决曹,主罪法事。 集曹,主簿计事,秩俸比三百石。 户曹,主民户祭祀农桑事。 法曹,主邮驿科程事。 尉曹,主卒徒转运事。 仓曹,主仓谷事。 兵曹,主兵事。 金曹,主钱币盐铁事。 计相,主郡国上计事。 主簿,省录众事。 侍曹,主通报事。 2,太尉 太尉是朝中仅次于丞相的官职,专掌武事,地位和丞相相同,为最高的武官职位,秩俸万石,金印紫绶。官吏主要有长史和主簿。 3,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主要行使副丞相的职权,是丞相的助理,对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公卿的一切行政活动进行监察,三公中地位最低,秩俸是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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