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宋徽宗后期,宋朝联合金国攻灭辽国的过程中,宋朝己与金国预先商定,“许依契丹旧例银绢”,即宋朝每年给予金国银、绢五十万两匹,绿矾二十万栲栳。除此以外,金国提出要宋朝每年交纳燕京等六州的“代税钱”一百万贯,依照时价运送线、锦等到南京〈平州,治今河北卢龙〉界首移交,其中丝绵还必须要燕京的土产。但后来随着战争形势的急剧变化,并没有付诸行动。
宋高宗前期,在金军的猛烈进攻面前,高宗一意委屈求和。金国统治者也惯用“和议”为“误敌之资”,甚至“兵已登城,而和不绝口”。绍兴四年(1134)九月,高宗派遣魏良臣和王绘出使金国军营,指示他们:“卿等此行不须与金人计较言语。卑词厚礼,朕且不惮,如岁币、岁贡之类不须较。”等等。高宗听说金军将大举南侵,一度允许增给金国岁币“银帛共五千万”。魏良臣和王绘见到金国接伴官,也表示宋朝愿意“每岁贡银、绢二十五万匹、两”。嗣后,困宋朝爱国将士的坚决抗战和金国统治阶级的内讧,宋、金媾和长期悬而未决。绍兴八年〈1138〉十二月,高宗和秦桧在抗金得胜的有利形式下,不顾全国军民的反对,由秦桧代表高宗拜受金国诏书,接受金国的"和议"条件。金国将陕西、河南地"赐"给宋朝,宋帝向金帝称“臣”,每年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但好景不常,金国统治集团中主战派完颜宗弼等人在次年秋季掌握了大权,决意撕毁和约,继续南下侵宋。绍兴十年【1143】五月,金军分兵四路夺回了“赐”宋不久的土地。金国大兵压境,宋朝臣临覆国的危险,宋高宗被迫下令各军进行抵抗。于是刘錡取得顺昌之战的胜利,吴玠和吴璘在川陕重创金军,岳飞又在郾城之战大败金军主力。在宋军节节取胜的情况下,高宗依然无北上恢复故土的打算,一意以战求和。绍兴十一年〈1141〉十月,高宗和秦桧下令以"谋反”的罪名,逮捕了激烈反对与金和议的爱国将领岳飞父子。十一月,金国都元帅完颜宗弼振造"审议"使萧毅等到“江南抚谕”。规定议和的条款:宋朝割让唐、邓二州以及商、秦二州之半,宋高宗向金称“臣”,“所有岁贡银、绢二十五万匹、两,自壬戌年为首,每年春季差人般送至泗州交纳”。宋高宗和秦桧降金成功,便在十二月杀害了岳飞父子。从绍兴十二年即壬戌年(1142〉开始,宋朝在每年春季将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运送到泗州移交金国。
宋孝宗即位后,决定改变高宗对金消极求和的做法,重用抗战派大臣张浚,准备北伐金国,收复中原故土。隆兴元年(1163)四月,张浚派濠州李显忠军和泗州邵宏渊军分道出击。最初,宋军稍稍取胜,但不久即在符离被金军打败。在这种情况下,宋朝自然停止向金输纳“岁贡”。所以,同年八月,金国纥石烈志宁“又以书求梅、泗、唐、邓四州地及岁币”。孝宗也派出使臣前往金军帅府,孝宗对使臣“戒勿许四州,差减岁币”。这时主和派大臣汤思退已被任命为右相,受他的影响,孝宗改变初衷,决定“四州地、岁币可与,名分、归正人不可从”。十二月,宋、金双方议定:宋朝皇帝不再对金帝称“臣”,改称“侄皇帝”,宋、金“世为叔侄之国”,改“岁贡”为岁币,每年减少银、绢各五万,计银二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宋朝在有能力继续抗战的情况下,继续向金国输纳岁币,尽管不再称为“岁贡”,数量也减少了两成,但依旧是一种屈辱的协议。 宋宁宗开禧二年(1206),宰相韩侘胄总揽军政大权,决定出动宋军北伐金国。东路宋军虽然旗开得胜,但西路军统帅之一,四川宣抚副使吴曦不久前已暗中叛变降金,东路军也随即退守淮东。开禧三年十一月,正当韩侘胄筹画再战的关键时刻,主和派大臣史弥远和杨皇后等突然发动政变,杀死了韩侘胄。嘉定元年(1208〉,史弥远等人控制朝政,他们完全接受了金国的无理要求:砍开韩侘胄胃的棺柜割下头颅,派使臣送到金国示众;增加岁币为银三十万两、绢三十万匹;交纳“犒军钱”三百万贯文(铜钱〉。当时,许多有识之士反对史弥远等人的所作所为。他们认为金国这时“实己衰弱,初非阿骨打、吴乞买之比”。开禧二年冬天金军进攻淮、襄,宋军“凡城守者”,金军“皆不能下”。“次年〈金〉遂不复能出师,其弱可知矣。”他们指出宋朝“倘能稍自坚忍,不患不和,且礼秩、岁币品皆可以杀”。但史弥远等人"畏懦,惟恐稍失其意,乃听其恐喝,一切从之”。因此,有的太学生在一位侍从住宅的墙上题诗讽刺说:
“自古和戎有大权,未闻函首可安边。 生灵肝脑空涂地,祖父冤仇共戴天。”
又说:
“岁币顿增三百万,和戎又送一於期。 无人说与王柟(按宋朝派往金营和议的使臣)道,莫适当年寇准知。”
华岳也赋诗反对纳币和函首说:
“纳币求成事己非,可堪函首献戎墀。 一天共戴心非石,九地皆涂血尚泥。” 新的岁币是从嘉定元年开始交纳的。
嘉定四年(1210),蒙古成吉思汗发兵南侵金国。九月间,蒙古军攻入居庸关,直达金的国都中都城外,中都戒严。同年六月,宋朝派遣使臣余嵘为祝贺金帝〈卫绍王)生辰(在八月),称“万秋节”〉使。余嵘到原州良乡县,“会金国有难,不至而还”。随后继续两年,蒙古军对金国发动猛烈进攻,金朝内部发生政变,金帝卫绍王被杀,另立完颜珣为帝〈宣宗)。金宣宗向蒙古投降。嘉寇七年(金贞祐二年,1214〉三月,蒙古退军。接着,金宣宗率领宗室百官逃离中都,迁往南京〈治今河南开封〉。在这种情况下,宋朝在嘉定五年和六年都没有将岁币运给金国。嘉定七年七月,宋朝起居舍人真德秀预料金国必会派使索取岁币,他向宁宗提出对策说:“虏既以移巢来告,索币之报必将踵来,其在朝廷尤宜审处。以臣愚虑,苟能显行止绝,以其货币颁稿诸军、缮修戎备,于以激士心而被敌气,此上策也。命强吏移文与议,削比年增添之数,还隆兴裁减之旧,此中策也。彼求我与,一切如初,非特下策,几无策矣。”宁宗也表示:“不当与”岁币。果然,没有几天,金国在外患内乱稍稍平息的时候,便派出使臣到宋朝“来督二年岁币”。这时,谁西转运使乔行简上书朝廷,认为:“强鞑渐兴,其势已足以亡金。金,昔吾之仇也。今吾之蔽也。古人唇亡齿寒之辙可覆。宜姑与币,使得拒鞑。”宰相史弥远最初觉得“乔行简之为虑甚深,欲予(金岁〉币”,一时没有答复金使。但太学生黄自然等人“同伏丽正门,请斩行简以谢天下”。于是宋朝拒绝了金国的要求。从此,宋、金战争不断,宋朝也停止了岁币的输纳。
南宋时期对金岁币的历史,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绍兴十二年到绍兴三十二年〈1142-1162),共二十一年。这一阶段,宋朝共向金国输纳银525万两、绢525万匹。第二阶段,从隆兴二年到开禧元年(1164-1205〉,共四十二年。这一阶段,宋朝共向金国输纳银840万两、绢840万匹。第三阶段,从嘉定元年到嘉寇四年(1208一1211),共四年。这一阶段,宋朝共向金国输纳银120万两、绢120万匹、铜钱300万贯文。在以上三个阶段共六十七年中,宋朝以岁币或岁贡的名义向金国输纳银1485万两、绢1485万匹、铜钱300万贯文。
南宋时,物价比北宋普遍提高。第一、第二阶段银价每两约二贯五百文(铜钱);绢价每匹约三贯五百文(铜钱〉。第三阶段银价每两约三贯文(铜钱〉,绢价每匹约十贯文(铜钱〉,有时仅二贯二百文。依此计算,金国在六十七年中,以岁币或岁贡的名义,共从宋朝取得10050万贯文到9114万贯文(铜钱)的货物,平均每年取得150万贯文331136万贯文(铜钱〉的货物。
宋朝每年将岁币交给金国,逐渐形成了一套繁琐的交割制度。据周密记载,宋光宗绍熙年间(1190-1194),岁币银二十万两、绢二十万匹。绢的品种和重量是红绢十二万匹,每匹重十两;浙绢八万匹,每匹重九两。枢密院派四员使臣管押银纲,户部派十二员使臣管押绢纲。会同左帮即左藏库的库子、秤子,在前一年腊月下旬,搬运到盱台军“岁币库”下制。然后派一员将官,部押三百名军士,保护渡过淮河。“交割官”正使,照例差淮南转运使宫属;副使,则差盱台军通判或邻州通判充当。照例在元旦前三天,先带一百铤银、五百匹绢作为样品,运过推河交给金人。“交币正使”,由金国南京转运司官属充当,副使则委派各州同知。在所带银、绢中,选白绢六匹和银六铤,分作三份:命走马使人将一份送到燕京,一份送到泞京转运使司“呈样”,一份留在泗州“岁币库”,“以备参照”。最初,宋朝交绢,金国必定从中刁难,十退其九,因为金人尺秤无法,加上胥吏勒索的缘故。几个月后,胥吏得到满足,“方始通融”,但仍十退其四五。按规定,“用开岁三日长交,通不过两月结局”。从初交直到结局,共支付金国交币官吏糜费银1300余两;金35两、木绵36匹、白布62匹、酒340石,共折银620两;本色酒2600瓶;茶果杂物等另计,都由淮东转运司提供。还有贴耗银2400余两、每年例增添银200余两,都由淮东转运司负责支付。宋朝正、副使及官吏的饭食之类,由淮东转运司应办。甚至官吏住宿的棚屋、厨、厕等,都从盱胎运竹木到对岸盖造,金国概不参预,盱胎军还每天派倚郭知县部押丁夫搬运银绢过准,兼办杂务。被金国拣退的银、绢,即连夜运回,到盱胎岁币库交收。
周密又记载,在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淮南转运司干办公事权安节任岁币使时,金国正使竟然“一毫不取”,但“拣退银、绢甚多,逼令携归”。权安节严加拒绝,“金人至遣甲兵逼逐”。权安节“不胜其愤”地说:“宁死于此!不得交,誓不回,昌野宿不火食亦无害。”声色俱厉。金人“度不能夺,竟如数收受,给公文而归”。宋孝宗听说此事,十分高兴,立即授权安节为监六部门宫。这一次,扬州通判汪大定也一起任职,“颇著劳绩,亦蒙奖拔焉。”
周密还记载,元旦、皇帝生日派遣使臣祝贺,每次礼物共金器1000两、银器10000两、彩缎1000匹、龙脑、香、茶等,还有“私(卖见)香、茶、药物、果子、币吊、杂物等,复不与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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