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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海防与海禁<%=id%>

    丛市人家近,平沙客路宽。
      明朝晴更好,飞翠泼征鞍。

      观此五言律诗,辞旨清丽,构意精巧,意气昂扬,反映出作者不凡的才情与文学造诣。叹赏之余,谁也难以想象,此诗的作者竞是一位明朝历史上令人谈之色变的“倭寇”。生活在杭州湾畔的海宁人采九德曾亲身经历过一场所谓“倭寇”劫掠,这一群“倭寇”不过四十余人,其中一位临走之时,诗兴大发,在影壁上题下了这篇诗文。采九德在所著《倭变事略》中照录此诗后,感慨系之:“观此四十余贼,亦有能题咏者,则倡乱者岂真倭党哉?”很显然,即使是日本国内的汉学方家恐怕也难以挥洒出如此高妙的诗文,况且这种日本高级文化人并不多见,因此,这篇诗文的作者定为中国饱读诗书又怀才不遇的文士。采九德的怀疑确为我们了解明代“倭寇”问题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线索。有明一代,甚嚣尘上的“倭患”问题让朝野上下伤透了脑筋,而所谓“倭寇”是否为纯粹的日本国人,颇难一概而论。

      古代中国与日本的交往可谓源远流长,随着地理知识的丰富与航海技术的提高,彼此间的往来开始变得愈来愈便捷。秦汉时期,日本诸国前往中国一般循朝鲜半岛北上,路途相当遥远,“渡三海,历七国,凡一万二千里”。但从六朝以后,日本人到中国多从南道浮海而来。如北宋雍熙年间,一位日本僧人由海路到中国后,曾上表陈述其旅途:“望落日而西行,十万里之波涛难尽;顾信风而东别,数千重之山岳易过/信风的帮助可以使漫长的航路变得轻而易举。同时,从中国到日本,也相当便捷,他当时是从浙江台州离开的,“季夏解台州之缆,孟秋达本国之郊”。而日本群岛呈南北纵向分布,南部诸岛屿与中国闽。浙沿海地区的交通显然更是快捷。

      日本至中国南路航线的开通,在中日交流史上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首先,它为两国民间交往与海上贸易的发展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当然,这种民间的交往受到相当严重的制约。应当指出的是,海上航路的便利也给中央王朝的海防建设带来了新的考验。长期以来,日本群岛处于分裂割据状态,南部诸岛的武士与商人开始进入中国沿海,进行*及烧杀抢掠等海盗活动。日本在中国古代文献记载中称为“倭国”,因而中国朝野便将入侵骚扰沿海的日本海盗称为“倭寇”。中国海岸线漫长,沿海抗拒官府的绿林人士也大多以海上诸岛为根据地,内外势力极易联手,共同向中央王朝的边区发动剽掠。这种严重的态势在明朝初年就已显露无遗。

      元朝未年,江苏泰州人张士诚。浙江台州人方国珍分别在当地起兵反元。张士诚占领高邮等地后,控制了作为元朝南北交通枢纽的大运河。同时,方国珍起义军夺取了元朝运粮船只,以浙江沿海为根据地,阻断了元朝漕粮北运的海路。这两支义军中有不少是熟悉水路、精于海战的渔家子弟。元朝政府为恢复东南潜运与海运之路,用高官厚禄诱降张士诚与方国珍,但他们往往屡降屡叛,依!日各自占据着自己原有的地盘。如张士诚全盛之时的辖地就“南抵绍兴,北越徐州,达于济宁之金沟,西距汝。颖、壕。泅,东薄海,二二千余里”。东南沿海重镇如宁波。绍兴。杭州。苏州等地,均在张士诚的势力范围内。方国珍的地盘,则主要限于浙江庆元。台州、温州三路。后来,在朱元漳军队的进攻下,张。方两个割据政权先后败亡,但其残部大多逃亡海上,成为出没无常的海盗。更为严重的是,这些“负固海岛”。行劫江湖的中国海盗与日本倭寇勾结起来,并为之向导,联合向明朝沿海地区频频进犯,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海患”。他们所到之处,焚烧民舍,掳掠财物,北起辽东半岛,山东,南抵福建。浙江。广东,“滨海之区,无岁不被其害”。

      明朝初年“倭患”的出现还有一些客观背景。14世纪初,日本进入了南北朝对峙时期,大大小小的诸侯各据一方,力争夺土地与人口互相攻伐,战乱迭起。在争战中失利的封建主及其武土们组织起来,到中国沿海进行武装*,一有时机便大肆杀掠。元末明初中国改朝换代的混乱更给了他们可乘之机,因此,在从辽东半岛到广东、海南数千里的海岸线上,“岛寇倭夷,在在出没”。可见,当时“海患”的性质较为单纯,主要有两股势力涉足其中,一是中国方面与官府对抗的海上绿林人士,即“岛寇”;一是日本方面的武装*者。

      为解决这种海盗性质的“倭患”问题,朱元漳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他在以重兵武力镇压的同时,派遣使者照会日本国王敦促其制止国人的侵扰行径。但日本执政者答辞简漫,毫无诚意,这使朱元漳十分不满。不过,鉴于元朝进攻日本严重受挫的历史教训,明太祖采取了克制与忍让的态度,力求从本朝内部解决问题。为断绝中外海盗的耳目与内应,他下令禁止滨海居民私自出海,并采取釜底抽薪的方式,大量招纳原张土诚。方国珍部下军士及濒海的船户。岛人、渔丁为兵,自淮。浙至闽。广,共计十余万人。这可以说是明朝实行海禁政策之始。这种政策虽然断绝了无数渔民的生活来源,但由于大量渔民被籍入伍,事实上由国家供养起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由海禁造成的严重矛盾。

      洪武十三年(138o年),左丞相胡惟庸谋反事发,据供称,日本官府与之有勾结。日本贡使伏兵于贡船之中,并将火药兵器藏于人贡的巨烛之中,等进宫朝见时,内外一齐动手。事情败露后,朱元漳无比气愤,毅然决然地断绝了与日本官方的关系,开始着手在沿海建设大规模的防务工事。洪武十七年(1384年),汤和等筑山东。江南。江北,浙东、浙西海上59城,以备倭为名,设置行都司。二十年(1387年),周德兴往福建福、兴。漳。泉四郡,筑海上16城,籍民为兵,以防倭寇。这种海防建设称得上是朱元漳的创举,对于保障中央王朝海疆的安全是必不可少的。明朝政府还增置沿海卫所,添造多橹快船。据不完全统计,当时从辽东至广东沿海共有五十多卫,拥有士兵二十余万,而且防御设施相当完备。如每卫有5个千户所,备有战船5O,每船旗军50名。也正是由于拥有了强大的海防力量,才使洪武一朝的“海患”得到有效遏制,未酿成大患。

      永乐初年,明成祖朱棣命太监郑和等率舟师3万下西洋,郑和下西洋是中国航海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为促进东西方经济文化的交流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显示“天朝大国”的“物产丰饶”与“慷慨大度”,郑和携带大量中国珍奇特产,遍行赏赐。海上诸国对中国的珍宝财物极为艳羡,因而千方百计向明朝官府靠拢。日本国首先遣使致意,表示愿意“归附”,并提出“人贡”的要求。当然,这种“归附”与“人贡”只不过是一种外交关系,并不意味着中国与日本两国间有某种归属关系。在中国封建时代,外国人到中国的所谓“人贡”,其实是一种不平等的经济交换关系,即“贡”少“赏”多。以“天朝大国”自居的中国君主往往随心所欲,大行“赏赐”。这自然会吸引更多的外邦人士前来。出于前车之鉴,明成祖朱棣自然对日本充满戒心,规定日本10年“人贡”一次,并限制每次人员200名,“贡船”二艘。醉心于中国财物的日本国人自然不满于“十年一贡”的强行限制,他们结伙而来,进入明朝境内,遇到官兵洁问,就以“人贡使者”应对。每当碰到这种“贡不如期”的情况,各级官员往往“俯顺夷情”,以“下不为例”不了了之。但这些“人贡使者”每每趁明朝守军不备之时,大肆杀掠居民,满载而归。

      在这些伪装的“人贡使者”之外,为数众多的日本海盗直接用武力向明朝沿海地区进行杀掠,为此,明朝政府进行了积极的抵御,给肆虐的倭寇以沉重的打击。当时最辉煌的战役即刘江指挥的辽东望海祸之战,生擒数百,斩首千余,使来犯的倭寇无一逃脱。这一胜利力挫侵略者的嚣张气焰,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倭寇不敢再组织较大规模的武装入侵。可以说,到永乐年间,随着中日关系的密切,“倭患”问题也变得日趋复杂。

      正统、弘治年问,沿海倭寇入侵屡禁不止。为此,明英宗特下诏沿海地区全力备倭,遣重兵防守要地,增筑城堡,严把关口,派兵分番驻屯海边咽喉之地。严阵以待的明朝海防大大减少了倭寇偷袭的机会,使附近居民得到较大的安全感。可以说,从明初到弘治时期,沿海“倭患”问题的性质较为单纯,中日两国的关系在表面上还维持着“朝贡”往来,即使在朱元漳与日本绝交之时,沿海3个市舶司并没有废止,也就是说中日仍然保持着相当密切的贸易关系。然而,及至世宗嘉靖年问,中日贸易关系及“倭患”问题发生了重要的转变。

      15世纪末,日本诸岛又陷入诸侯割据的混乱之中,各大封建主都力争向中国的所谓“人贡”权,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激烈的冲突。嘉靖二年(1523年)五月,日本左京兆大夫内艺兴遣僧宗设,右京兆大夫高贡遣瑞佐及宋素卿先后至宁波。按规定,人贡须按先后顺序,由市舶司验货及招待。宗设早到一步,照例应先予接待。可是宋素卿是一位迁居日本的宁波人,熟悉明朝官场交接之道,他通过贿赂主管太监,让后者先行查验货物,而且款待规格远在宗设之上。宗设大为不满,凭借其人多势众,咆哮公堂,追杀瑞佐及其随从,并向明朝守军发起攻击。他们大肆掳掠宁波及周围地区,如人无人之境,备倭都指挥刘锦等人惨遭杀害。这一事件一时震动了朝野上下。

      一小股入贡使竟然造成如此巨大的危害,这显然与明代中期海防力量废弛有着直接的联系。据记载,时至嘉靖年间,由朱元漳及朱棣等苦心经营的海防工事废坏已相当严重,战船。哨船“十不存一”,备倭卫所的士兵数量锐减,仅为原来的4/1O,这使得明朝军队在气焰嚣张的倭寇面前柬手无策。当时,内阁首辅夏言等人闭口不谈海防问题,而将这件倭人侵扰事件简单归咎于市舶司的存在,认为“倭患起于市舶”,建议罢置中舶司。明世宗以为言之有理,遂于当年罢省沿海市舶司。这一,举措可以说是明朝海禁政策最极端的表现。事实证明,这种极端的海禁政策是导致明朝中叶沿海“倭患”日益严重的最主要原因。

      从根本上讲,“倭患”问题反映了日本对中国物产的贸易需求。明代社会商品经济迅速发展,日本方面对中国许多商品需求量很大。胡宗宪《筹海图编》中专有《倭好》一节,记载了日本人喜欢的中国物产。如衣料类:丝。丝棉、布、锦绣、红线;日用器物类:针、铁锅。磁器、漆器。女人脂粉;书籍类:佛经、医书及四书五经,除此之外,日本方面还特别需要中国药材。同时,中国士民对日本商品也有浓厚的兴趣。如日本所产倭刀以其锋利精巧备受称道,成为官绅士民争相求购的珍品。另外,倭扇。描金饰物等,也颇受明朝百姓的欢迎。

      起初,朱元漳虽与日本官府绝交,但仍保持着官方贸易,市舶司就是明朝政府专管海外贸易的正式机构。市舶司原设于江苏太仓黄家渡,后以地近南京,改设于福建泉州。浙江宁波、广东广州三地。市舶司在禁止海上*。抑止好商牟取暴利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使明官府调节有无,增加收入,节省海防建设的开支,达到了“利权在上”的目的,控制了对外贸易的主动权。

      日本使者到中国“进贡”之时,除正常的官方贸易外,还可以进行私人交易。明朝政府规定:日本官方贡物由朝廷收管,而使者自行携带的物品则可以自由处理,官方可以出价收购,日本人对官方收购不满意者,可自行上市交易,因而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日本人贡使者实际上是一个特殊形式的贸易团体,也正因为有利可图,才会发生争相“入贡”的骚乱。

      明朝官府本应正视与鼓励这种双方均获益的贸易关系,与此同时,还应该积极加强海防,以保证万里海疆的安全。然而,首辅夏言等人敷衍塞责,将“倭患”起因完全归咎于负责对外贸易的市舶司,轻率地予以关闭。这种简单而愚蠢的做法不但不能遏制中日之间的贸易联系,反而使问题复杂化。从此,公开的交易转为暗中的*,断绝了官方的大批收入,使好商从中牟取暴利。并由这种私下交易引起的争端,酿成更为严重的“倭患”。

      在与日本人长期交往的过程中,沿海地区的富商大贾也认识到对外贸易的丰厚利润,“输中华之产,驰异域之邦,易方物,利可十倍”。不少沿海豪民建造巨型船舶,进行大规模的*贸易,“法不能止”。同时,明代中叶,*腐败,贿赂公行,土地兼并严重,不少生活困苦的贫民迫于生计,纷纷人海求生,一些宦途*的士绅及穷困潦倒的秀才也混迹其中。时间一长,几种势力联合起来就形成了较为庞大的武装*集团。这种*集团必须以沿海的富商大姓为依托,帮助他们囤积及销售货物。市舶司存在之时,民间的私市相当盛行,*货物得以较顺利地运销,彼此均有利可图,与“入贡”的日本人各行其道,这种武装*集团并没有对沿海地区的安全构成多大的威胁。市舶司被严令全部罢撤后,中日贸易渠道严重受阻,这成为明中叶“倭患”大作的导火线。首先是携来番货的日本国人,他们只好将所带货物赊卖给当地的商人。但明朝本有禁止私人与番人交易的律令,市舶司撤消后,这种*更加严格。商人在无法迅速销售的情况下,只得拖欠货款不偿,“多者万金,少不下数千”,在日人催逼之时,只好避债而逃。日本倭人在无可奈何之余,只得求助于当地的官绅之家,而官绅之家拖欠货款更甚于商家,日本倭人为索钱款,久困于海岛之上,饥谨难耐,便登陆进行劫掠。

      与日本倭人境遇相仿,中国原来的民间*集团也陷入了困境。《明实录》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有一段记载,典型他说明了这一问题。据载,当时沿海*集团最著名的头目为王直与徐海等,他们货物交易的中转站为余姚谢氏。明朝罢除市舶司后,谢氏借口“倭货…难于出手,随意贬抑货值,并拖欠了不少钱款。日积月累,王直。徐海等人逼索不己,谢氏又无力偿还,万般无奈之余,便恫吓道:“如再相逼,我将向官府告发/王直等人自然不甘心财货两空,便伺机报复。他们纠合同伙,包括与其熟识的日本倭人,趁深夜冲人谢宅,纵火焚烧,杀死男女数人,将其家私劫掠一空而去。地方官员闻讯后,为推倭罪责,向上司宣称倭贼人寇。王直。徐海等人也利用明朝官员及士民对倭寇的畏惧心理,所至之处,动辄以“倭寇”为旗号,其实内部真正的日本人寥寥无几。显然,这些“中国倭寇”的出现使明代的“倭患”问题变得更加尖锐复杂,这同样也是明朝全面海禁带来的恶果。

      上述几股势力联合起来,形成了声势惊人的“倭寇”集团。一时间,浙江。福建沿海地区遭受到前所未有的破坏,尤其是富商、贵官与之里应外合,使原来从事*贸易之人大都变成明火执仗的强盗。横遭攻掠的城邑不计其数,被掠公私财物更是难以估量。浙东。福建沿海严重的“倭患”惊动了明朝最高执政者,朱纨受命任浙江巡抚,兼摄福、兴、漳、泉诸州府军事。朱纨虽然是一位任劳任怨、克尽职守的正直官员,但他对当时“倭患”起因的认识却很不全面。他片面地认为沿海巨商贵官的帮助与接应是“倭寇”四处横行的症结所在,因而下令禁海,不仅严禁渔民下海,就是海边带有双墙之船也全部焚毁,违者处斩。他宣称:“去外盗易,去中国盗难。去中国群盗易,去中国衣冠盗难。”为此,朱纨采取了果断的措施,将抓获的通番奸细数十人斩首示众,同时上报了有通倭嫌疑的数位贵官之家的姓名,请示上司予以惩戒。

      朱纨的举措在沿海地区引起了极大的震动,也为自己招来了灾祸。当时,在有名的通商曰岸如浙江宁波、定海,福建漳州等,为谋取厚利,贵启’之家大都参与*贸易,因而均可称为“通番”的巢穴。他们对朱纨的揭露与严厉措施恨之人骨,自然不会束手待毙。这些人通过种种关系,令朝中人士弹劾朱纨等人擅权专杀。世宗偏听偏信,很快罢免了朱纨的官职,并派人进行审查。没想到,审查的结果竞与朝官的弹劾如出一辙,朱纨愤而*。“倭患”的出现使明朝官府内部相互倾轧的丑恶暴露无遗。

      朱纨死后,浙江巡按御史董威等人请求放宽海禁得到朝廷的批准,但这种措施并没有达到有效遏制“倒患”的目的,因为*集团通过武力较量,看到了嘉靖朝野畏惧“倭寇”的心理,尝到了四处杀掠的甜头,进而转成了专门从事掳掠的职业海盗。明朝海防工事年久失修,兵士缺乏训练,毫无斗志,遇敌则溃,这种情形更使“倭寇”得意忘形,无所顾忌。另一方面,明朝虽又派出重臣前往勘乱,但只是处于被动守御的状态,元力主动出击,而“倭寇”之船却联翩海上,四处流动作战,故而能避实就虚,出奇制胜,使明军防不胜防,疲于应付。明军四处追剿,结果导致“倭患”的四处蔓延。工部待郎赵文华在倭寇猖撅的情况下,甚至荒谬地提出祷祀东海之神,以镇抑海患。这种自欺欺人的作法只能加重沿海官民的困扰,丝毫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于是,横行的倭寇又在杭州城外上演了“流血成川”的惨剧。

      赋闲在家的杭州籍官员张赚在痛定之余,上言时事。他说:“下臣本是杭州人氏,在家闲居五年,颇知海寇始未。开始因为海禁特严,导致倭寇猖撅。而总督。巡抚等地方官因循苟且,玩忽职守,养虎贻患。”为此,他提出了三项对策:“一曰重军法之严以振积弱之气;二日招民兵以收必胜之功;三曰复海市以散从贼之党。”张赚就第三项对策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夫海市乃传统旧制,原非本朝创设,如果濒海之军卫坚固依旧,市舶司也元害民之处。只因武备日弛,难以应变,而海禁渐严,倭人乏食,这才是海寇猖撅的真正原因。如果军民训练有素,严阵以待,倭寇掳掠则有性命之忧,必转而从事货物交易。然后渐开海市,不仅可使倭党自行溃散,也可使濒海之贫民假此为生,不萌参与寇盗之意。”

      张濂所言道出了明代中叶“倭患”猖撅的原因所在,提出的应对措施如在大力加强海防建设的同时,恢复海市以疏散从寇的平民等,也具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可惜,他的上书并没有引起当局的重视,单纯的武力镇压仍;日在进行,而由此引发了更为严重而复杂的混乱,其危害甚至超过了“倭患”本身。如赵文华奉命祷祀海神,并督察沿海军务。他到浙江后,与总督张经发生兹龇龋,于是暗中连疏弹劾。张经虽然取得王江泾大捷,但仍被逮至京师,下诏狱处死。胡宗宪继任总督后,采取剿抚并举的策略,曾派人前往倭砦谈判。结果,“倭寇”方面提出“重开贡市”的要求,胡宗宪据实向朝中反映,因遭到一些朝臣的反对而未果。

      胡宗宪虽先后设计诱杀“倭寇”头目徐海。王直,但引起了其同党的疯狂报复。同时,明朝政府征调全国各省之兵参与平乱,江。浙、闽。广各省加派粮响,当地士民苦不堪言。外省之兵往往!临阵畏避,却勇劫民财。沿海居民怨声载道,不堪敲剥凌虐的百姓纷纷投入“倭寇”的行列。据载:“自后,闽。浙、江。粤之人,皆从倭奴(即日本国人),然大抵多华人,倭奴仅十一二。”而这些从倭的华人一般被称为“好民”。福州长乐人谢杰在其所著《虔台倭纂》中对这种“好民”的活动作过细致的描述,他说:倭寇对于阎阎人家的贫富和衙门府库的虚实,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必有内线为之耳目。倭寇进犯之时,“千人四布,无一人知,鸣号而起,须臾毕集”,声东击西,处处得手,定有窝藏指示之人,这些人元疑就是“我之好民”。另据明人万表《海寇议前》记载,我们可以发现,当时“倭寇”甚至受到一些平民百姓的热烈欢迎和支持。如“杭州城歇客的店家,明知是海贼,但贪图其厚利,任其堆货,且为打点护送。铜钱用以铸火铣,用铅制子弹,用硝造火药,用铁制刀枪。……大船护送,关津不查不问,明送资贼”。“近地人民或送鲜货,或馈酒米,或献子女,络绎不绝;边卫之官,有献红被玉带者,……(与)五峰(即王直)素有交情,相逢则拜伏叩头,甘心为其臣仆,为其送货,一呼即往,自以为荣,矜上挟下,顺逆不分,良恶莫辨。”

      这些沿海居民对所谓“海贼”的支持与欢迎,在于交结“海贼”可获厚利。由此可见,这些所谓“倭寇”在与明朝官军武力对抗之时,依然从事着贸易活动,并菲一味烧杀抢掠。只是在明朝严格的海禁政策下,这种贸易属于非法的范畴,原来的商人便转化为官军围剿的“海盗”或“倭寇”,显然,这种“商”与“盗”之间的转化,其关键就在于明朝政府是否实行海禁。当时有识之士明确指出:“寇与商同是人,市通则寇转化为商,市禁则商转化为盗。”这些所谓的“海盗”打出“倭寇”的旗号,正是为了与明朝宫府进行对抗,以保护自己的贸易活动,即“商人转化力强盗,只有成为强盗才能继续经商”。

      明朝历代皇帝对海禁的态度虽不尽相同,但从其执法的主要依据———《大明律》的条文来看,大明工朝全面实行海禁的立场是非常明确的。《大明律》明确规定:“凡将牛。马。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绸绢、丝棉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另外,《大明律》禁止私人制造具有二桅以上的大船,而没有这种船只,是不可能出海的,私自携带违禁物下海,及与外番交易者一律处斩,并枭首示众。甚至帮助与交结这种违禁海商的平民也要充军发配。也就是说,根据《大明律》的规定,沿海居民下海也是违法的,更不用说与外番交易了。而那些私自下海与倭人交易者是冒着极大的风险,他们都是明朝官军可以逮捕法办的重罪犯。为了继续自己的贸易活动,他们只有挺而走险,武力抵抗。

      然而客观贸易需求是无法遏制的,丰厚的交易利润充满了无限的诱惑,严峻的海禁更使中外贸易有利可图。当时人形象地描述道:“片板不许入海,艨瞳巨舰反蔽江而来;寸货不许人番,子女玉帛恒满载而去。”如嘉靖间曾任福建巡抚的谭纶指出:“海上之国,方圆千里以上者多至不知其数。无中国绫锦丝棉之物则不可以为国。海禁愈严,中国货物价值愈厚,而奔趋贸易者愈众。私通不行,则伴以攘夺。”可见,这些海盗抢掠之物也并非仅为自己享用,而是有着明确的商业目的,这恐怕是与一般强盗大不相同之处。据郑晓所著《吾学编》的记载,当时所谓“倭寇”成份相当复杂:“凶徒、逸囚。罢吏。黠僧,及衣冠失职。书生不得志、群不逞者”等等,其中不乏落魄无聊的文士书生,因而能即兴留下了采九德看到的那样精彩诗篇,由此可见,明代所谓“倭寇”大都为中国沿海的武装*集团,真正的日本人只占其中的亏已小一部分。

      我们发现,沿海“倭患”在明朝官府的镇压下,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非但没有僵旗息鼓,销声匿迹,反而风起云涌,一浪高过一浪。据谢杰所云:“向之互市,今则向导;向之交通,今则勾引,于是海滨人人皆贼,有诛之不可胜诛者,是则闽。浙及广之所同也。”也就是说,原来从事贸易的平民,今天成为海盗的向导;原来与海商往来的百姓,今天成为接应的奸细,在全面海禁的情况下,沿海居民似乎都变力强盗了,福建。浙江。广东等地都普遍存在着这样的情况。明人王世贞还毫不夸张他讲道:“自节帅而有司,一身之外皆寇也。”这种“全民皆寇”现象的出现,自然不能归咎于沿海居民,我们还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看出问题的症结所在。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这反映了相当精辟的经济思想,区域经济的发展特点要与当地自然条件相吻合。明朝时就有这样一种说法:“海者,闽人之田”,即福建沿海居民将大海视为衣食之源。这其实带有相当大的代表性,“滨海一带,田尽斥卤,耕者无以望岁,只有视渊若陵,久成习惯。”沿海地区的土壤土质不适合农业生产,农民只有向海洋进军,靠海洋图生存。海洋不仅有通往四方的航路,更是拥有各种资源的宝藏。明朝官府的海禁政策完全不顾沿海人民的死活,断绝了当地居民的生路,元怪乎人们纷纷向“倭寇”靠拢。如谭纶所指出的那样:“闽人滨海而居,非往来海中则不得食。自通番禁严,而附近海洋渔贩,一切不通,故民贫而盗愈起。”同样,沉重的赋役负担与贪暴的官吏压迫也是使沿海居民“从倭”的推动力。有识之土指出:“海滨之民,疲弊甚矣!官司之所困,征役之所穷,富豪之所侵,债负之所折,怨人骨髓。”种种因素都把大批平民推到了“下海”的这条生路上。

      另一方面,东南沿海地区又是当时中国商品经济最为发达的区域之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仅提供了大量可供交易的商品,也极大地培养了当地人民的商品意识。王直、徐海等著名的“倭寇”头目都是商人出身,他们都是看到海上贸易有利可图,才转而下海从事违禁交易的,从这一点上讲,明代“倭寇”属于较典型的商人型强盗。

      明朝中期的沿海“倭寇”在戚继光。俞大酞等名将的围追堵截下,逐渐平息下来。与此同时,在一些官员的倡议下,明朝官府不得不放宽海禁,这种明智的措施使长期军事行动难以压制的局面迅速稳定下来,这甚至使一些官员也感到吃惊,从而更明确地认识到“市通则寇转化为商”的道理。海防力量的增强以及海禁的放宽,是从根本上解决“倭患”问题的两个必要条件,两者不应相互抵触,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国家强大的海防力量是保证自身安全及发展对外贸易的保障,而畅通的对外贸易又会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遗憾的是,封建王朝的统治者往往出于狭隘的皇权意识,并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

      中国古代社会同样存在着大力发展海外贸易以及开发丰富海洋资源的现实需要与可能性,而官僚统治集团不仅不给予积极支持,反而拼命镇压,视之为洪水猛兽。造成这种局面的因素是相当复杂的,封建统治者往往将自己地位的巩固看作是最重要之事,而不会设身处地为普通百姓的生存着想,他们只要求天下士民百依百顺地接受管制,而绝不会着眼于区域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生活的改善,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封建专制制度是阻碍中国古代海外贸易发展以及海洋资源开发最主要的绊脚石。

      长期以来,中央王朝的统治者习惯认为中国为天下四海之中心,周围“四夷”不过是不堪人居的蛮荒之地,根本不存在平等贸易的基础。中国作为“天朝大国”,无奇不有,无所不包,也就不存在开展中外贸易的必要。无所不有的“天朝”根本不需要与外国通商贸易,只是为了让外国人有日用必需品,才特开“皇恩”。这种妄自尊大其实就是一种对世界时势毫无所知的愚昧,而正是这种自上而下的闭塞与愚昧,将中国隔绝于世界市场之外,从而丧失了种种发展机遇。直到携带洋枪洋炮的西方近代殖民者毫不客气地砸开中国的大门,衰弱落伍的“老大帝国”只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中国近代史的惨痛与屈辱,恐怕远非明代“倭患”所能比拟,而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却是无法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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