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悉知的各种恐龙都是有名字的,那么,这些恐龙的名字是怎样来的呢?在古生物这一学科里,关于生物的命名遵循的原则就是沿袭林奈(Linnaeus 1707---1778)的“双名法”的法则,使生物的命名有了统一而规范的标准。
图1 合川马门溪龙的雄姿
所谓“双名法”,与生物的分类有一定的联系,比如众所周知的“马门溪龙”,实际是说的具有这类形态特征的恐龙的属名,然后在这一属中所有个体之间除了普遍相象的主要特征,此外便是个别微小的差别,对于这些微小的特征差异,我们又进一步命名,这就是看到的每一具恐龙的真实名字了,诸如“合川马门溪龙”“建设马门溪龙”等,每一个个体的名字我们称之为种名,这样一来,我们对“双名法”就有了了解,在属名的前面加一个修饰名便是种名,有关这些属名以及修饰词的来源,一般情况下是以这种生物个体出现的地理生态区域地名以及发掘地的地名、明显的生物特征等为依据来选定的,而对于前面的修饰词多用进一步详细的地名、突出的形态特征以及对此作出过贡献的人物的姓氏来确定的。例如“许氏禄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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