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北遗址位于陕西省彬县炭店乡水北村5组南约50米的泾河北岸,根据1959、1988年2次文物普查,确认该遗址面积为12万平方米,此次选择A、B、C、D区进行了局部发掘。
该遗址主要为仰韶中、晚期遗存,发现的遗迹有灰坑、房址和窑址。灰坑分布较为密集,其中A区26座,B区22座,C区59座。其形制可分为圆形或椭圆形的袋状、桶状、锅底状和不规则形等,这些灰坑内的填土多为松软的灰土,有时夹有红烧土块和兽骨等。袋状和桶状这些较为规则的灰坑,多数分布在房址周围,坑壁有被烧烤过的痕迹,其用途可能为窖穴;而形状不规则的灰坑可能是垃圾的填埋坑。
发掘出的3座房址,其结构、布局、平面形状、功能各不相同,而根据其大小尺寸可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3种。
大型房址SBCT11F1,结构为地面式建筑,坐西朝东,整体平面布局呈圆角五边形,分为前廊和主室2个部分。房子东西中轴线长20.1、南北宽12.2米,总建筑面约为190平方米,残存面积约为140平方米。墙基为基槽与其内填土构成,墙内侧墙土为草拌泥,外侧墙土没有拌草,内侧墙面上发现有矿物颜料所涂的紫红色彩绘。由于破坏严重,已经发掘的墙基部分均未见门道,依据房屋的对称情况和前廊可推测,门道应该在东面。房内地面经过多层处理,下部为火烧烤的黑色硬面,上部为料礓石与沙土混合材料,坚硬平整,硬度接近现在的100号水泥。房内东南部有一圆形灶坑,因长期使用,灶坑壁与底部被烧烤得十分坚硬。烟道位于灶坑南侧,用石板砌成,从墙下通到房外。前廊部分仅存有柱洞。房址中发现墙柱、廊柱与梁柱共51个,其中墙柱27个(北墙4个,西墙10个,南墙7个,东南墙6个),辅墙柱4个;梁柱9个,位于房子中部偏南,分为5组,呈东西向排列,除第4组(从东向西)为一个大柱洞外,其他4组均为一大一小2个柱洞;廊柱11个,位于房子东部,呈环状排列。依据柱洞的排列情况可以推测,该房址应为中间立柱的两面坡建造形式。
中型房址SBAT12F1,平面形状为五边形,结构为半地穴式,面积约35平方米,残存约32平方米。墙壁及门道两侧均涂抹有一层草拌泥。室内地面涂有草拌泥并经过轻微夯打,平整坚硬。门道位于房子南部正中,底部铺有石板。在房内南部有一瓢形灶,坑壁坚硬光滑。烟道位于灶坑南侧,经过门道下方通向房外。在房子周围及室内共发现柱洞24个,其中墙柱21个(东墙6个,东南墙3个,东北墙3个,西墙6个,北墙3个),梁柱3个。
小型房址SBCT20F1,平面形状为长方形,结构为半地穴式,南北长4.9、东西宽3.6米,面积17.64平方米,残存约14平方米。室内地面经过硬化处理,平整坚硬。房内东南部有一瓢形灶,坑壁经过长期烧烤,变得十分光滑坚硬。烟道位于灶坑东侧,上有一块石板覆盖,通向房外。在房址东西两侧及室内地面,一共发现6个柱洞,其中墙柱4个,梁柱2个。由于多处被打破,门道已经不存。
作为大型原始社会聚落遗址,上述面积最大的房址以主室和前廊构成,结构较为复杂,建筑面积达190平方米,像这样类似殿堂式的建筑,显然不是一般居民建筑,再从其位置来看,它位于整个遗址中心处,坐东朝西。因此,该大型房址应是聚落首领所居,或者是居民日常活动的中心场所,用于集会、议事、祭祀及举行某种重要仪式。中型房址虽然面积不很大,但是建筑形式十分规整考究,且与大型房址相呼应,可能是聚落中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居住的地方。小型房址中设施较为简单,距离大型房址较远,可能是一般居民的居住屋。
陶窑的编号为SBAT1Y1,东西向,上部的窑箅部分已经不存。窑址结构为横穴式,由窑室、火道和火膛部分组成:窑室为圆形,中心有一火眼;火道为环形,从两侧进入窑室,火道壁面被火烧烤成青灰色硬层;火膛在窑室东部,呈椭圆形袋状。
3座仰韶时期的墓葬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且均为未成年人墓。其中SBCT6M1为东西向,骨架保存较为完整,葬式为仰身直肢葬。SBCT26M2为南北向,骨架放置于南部较深处,骨骼较乱,应该属于二次葬。
遗迹中所见陶片以红陶为最多,灰陶次之,另有少量褐陶和橙黄陶;纹饰以线纹、绳纹为主,相当数量的彩陶,少量的弦纹、附加堆纹和极少量的篮纹。常见器类有铁轨式口沿罐、重唇口、平唇口或喇叭口尖底瓶、折沿盆、钵、敛口瓮、大口叠唇缸、鼓腹罐、宽沿浅腹和深腹盆、浅腹平底钵、厚唇缸、大口深腹罐等,以及以圆点和曲线构成的回旋勾连纹为主要纹饰的彩陶。小件的陶器有陶刀、陶纺轮、陶环、陶铲和器盖等。石器均为磨制,主要器类有石刀、石杵、石斧、石凿、石球、石弹丸和磨石等。骨器有骨锥、骨针、骨镞和骨笄等。
水北遗址所出陶器与扶风案板、宝鸡福临堡等仰韶文化中晚期遗址出土的器物比较相似,与临潼姜寨、蓝田泄湖等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的器物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一定的区别,遗址中所见的橙黄陶和陇东地区的橙黄陶器较为相似。此外,遗址中下层见有极少量的三足器陶片与华县老官台、临潼白家村等遗址出土的器物相似;遗址中所见的少量陶鬲残片,则与关中地区龙山文化的器物相似。初步断定,水北遗址主体的文化面貌为仰韶文化中期至晚期,最早有可能早到老官台文化,最晚可延续至龙山文化晚期,时间跨度达到4000多年。
此外,在遗址中还发现有不少的宋元时期墓葬,墓葬结构较为特殊。这批石板墓形制为长斜坡墓道土洞墓,封门为石板,墓室内葬具为石棺,石棺的方向与墓道的方向垂直,平面为“丁”字形。之前在渭北地区也有类似的墓葬发现,但是此次发现的石板墓,其特殊之处在于墓葬中所用的石板,是就地取材,用附近石山上的天然的板岩经过简单的修琢加工而成,石板环绕在人骨周围,形成棺室。之前在渭北地区发现的此类墓葬,由于葬式一切从简,没有发现可以作为断代依据的陶器等实物,所以石板墓的年代和族属一直没有得到确认。这批石板墓,出土了一批对于确定年代最有意义的陶器,而且发现了头饰等遗物,这为断定石板墓的年代提供了可靠的实物资料。经过初步研究,这批石板墓的年代为宋元时期。这种石板墓在彬县地区为首次发现,对于研究这个地区宋元时期的民间葬俗和石板墓的年代、族属具有重要意义。
水北遗址是泾水中游地区第一处大规模揭露的史前大型聚落遗址,该遗址延续时间之长、遗迹分布之密集,房屋形制之特殊、规模之庞大,出土器物种类之繁多,在泾水流域都属罕见。虽然发掘的房址只有3座,但是房址的布局是以所发现的大型房址为中心,中小型房址围绕大房址依次排列,表明整个聚落的布局是十分规整有序的。大型房址的建筑结构形式与甘肃秦安大地湾所发现的大型房址十分相似,特别是房屋地面用料礓石与沙土混合材料处理的方式,两者基本是一致的,而这种房屋地面的处理方式与关中地区仰韶文化其他遗址普遍所见的白灰面不同,在陕西地区,这种处理方式还是第一次被发现。大型房址的面积达190平方米,超过此前发掘的扶风案板遗址3号房址(164平方米),是迄今为止在陕西地区发现的最大的仰韶文化房址。它采用平地起建、木骨泥墙、多个柱洞的建筑方式,这表明当时建筑水平得到较大的发展。水北遗址地处泾水上游与中游的交接地带,通过对该遗址的发掘,对于今后研究关中地区、泾水、渭水流域乃至我国北方地区新石器时-古学文化面貌、文化谱系、聚落形态演变规律等各个层面的学术问题将有较大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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