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1、夯土台基台基在探沟内现存东西宽0.55、高0.2米。在台基南北近中部,存一壁柱础石,柱洞已无存。础石为花岗岩质,经解剖得知,础石尺寸为东西40、南北35、厚19.5厘米。
靠夯土台基西侧面有草泥面,东西宽0.5、厚0.2米(上述础石的西部已伸入草泥面内)。
2、廊道夯土台基(包括上述草泥面)的西侧为廊道,其东西宽1.65米,上面未发现鋪砖及其痕迹。
3、散水廊道西侧为散水。散水东西宽0.67米,其东西沿有拦边砖。内为板瓦残片栽置,板瓦内面大部朝南。
北部园林区因破坏严重,仅发掘了一处流水景觀遗存。该遗存现存长31.2米,呈曲尺形分布。现选取中部东西向的一段来说明其结构。
该段流水遗存为东西向石渠(距地表1.1米)。石渠东西通长11、南北范围通宽2.9米(即包括渠外南北3排卵石宽度),石渠内长8.9、内宽0.4、内深0.12—0.15米。渠底鋪装2层卵石。上层卵石较小、下层卵石较大。
石渠南壁、北壁为大卵石砌成,卵石呈东西向垒砌,朝渠内一面均较平整,卵石最大者东西32、南北23、厚12厘米;最小者东西18、南北24、厚12厘米。卵石间距4—12厘米。渠南、北壁垒砌卵石之下面垫鋪一层大卵石。其大小与上面垒砌卵石相同。
石渠南壁、北壁外侧均鋪装南、北3排大卵石,其布局以渠北壁外侧3排鋪装卵石为例说明。
北壁北侧南数第1排卵石位于渠北壁北22—31厘米(与渠北壁卵石间距7—20厘米),分布较密,间距为3—12厘米。该排卵石与北壁卵石间加鋪零散小卵石。
南数第2排卵石与南第1排卵石间距8—17厘米。卵石分布较稀,其间距30—40厘米。
南数第3排卵石与第2排卵石间距11—15厘米,2排卵石南北呈“品”字形分布。南数第3排卵石间距20—42厘米。
渠北壁至南数第3排卵石北沿南北通宽1.25米。
渠南壁南面3排卵石东、西部分已无存。
石渠东端南拐之拐角处已遭破坏,卵石被扰动,但还能看出大概形状。即垒砌大卵石为渠壁,渠底鋪装小卵石,下面垫一层大卵石。
石渠东端南拐呈南北向渠,经钻探和试掘了解到,石渠遭破坏严重,仅存零散大小卵石,排列无规律。现存南北长17.4米。
石渠西端北拐呈南北向渠,拐角处亦遭破坏。通过勘探了解到,石渠南北向现存长4.9米。
通过勘探资料了解到,1号建筑遗址夯土台基的北面,在生土上面普遍垫鋪了一层较纯净的土,厚约0.4米,且对其进行了稍加工。石渠应在垫土过程中垒砌、鋪装卵石而构成。
该遗址出土遗物以砖、板瓦、筒瓦、瓦当等建筑材料为主。
铺地砖有几何形纹和绳纹2种。拦边砖2件,均为长条形。纹饰可分为细密方格纹和顺长粗绳纹2种。板瓦表面均为细交错绳纹,内面为素面,一般厚1.2—1.8厘米。筒瓦均表面为细直绳纹,内面为粗大麻点纹(个别筒瓦内面有手抹成的明显凸棱,而没有麻点纹),泥条盘筑痕迹显著。瓦当5件。制作粗糙,背面凹凸不平,绳切痕迹特别显著。此外,还出土一件凤纹瓦当残块(仅见凤头上端),厚3厘米。
探沟第3层建筑倒塌堆积层内还出土了一些草泥墙皮碎块(已被大火烧成粉红色),一般通厚5厘米(由粗草泥、细泥和白灰面组成)。根据发掘,对上林苑1号建筑遗址的结论为:
1、该遗址有被大火焚燒的痕迹。该遗址建筑倒塌堆积层内建筑材料中板瓦、筒瓦、瓦当都有被大火烧过的痕迹,此外还有大量被火燒毁的墙皮残块出土,这些现象都说明该建筑遗址曾经遭遇过很大的火灾。
遗址时代从该遗址出土的板瓦、筒瓦形制来看,板瓦表面为细密交错绳纹,筒瓦表面皆为细绳纹、内面为麻点纹或手抹成的凸棱、泥条盘筑痕迹显著,出土拦边砖之纹饰为顺长绳纹和细密小方格纹,这些均具战国时代的特征。此外,出土瓦当当面纹饰及瓦当制法,亦具战国时代特征。
总之,从上述出土建筑材料来看,无论从纹饰特征或从制作粗糙、表面不光滑,纹饰较浅、纹路不清淅来看,均与秦都咸阳之咸阳宫出土建筑材料相同。又该遗址出土的板瓦和筒瓦瓦片明显早于阿房宫前殿遗址北墙顶部倒塌的瓦片,故该建筑应早于阿房宫的建筑,又该遗址地处渭河以南的秦上林苑中,故该遗址应为战国秦上林苑建筑遗址之一,与阿房宫的建筑毫无关系。
上林苑2号建筑遗址
2号建筑遗址位于1号建筑遗址正南500、位于阿房宫前殿遗址西南1200米。是传说中的“阿房宫烽火台”遗址。该建筑分为2部分,上部为建筑,下部为夯土台基。台基又分为2层。上层南北42.1、东西现存73.5米;下层比上层南边沿向南延伸3.3米,低于台基上层现存頂面1.6、夯土厚2米。同样台基下层比上层北边沿亦向北延伸3.3米。低于台基上层现存頂面1.6、厚2米。台基下层南北48.7、东西现存73.5米。
台基夯土通厚3.6米(上层现存厚1.6、下层厚2米),夯层厚5—7厘米。在台基上层南沿南2米处,发现东西向建筑物倒塌的瓦片带,宽约3米。
台基上面为建筑物,据知情者回忆,解放初,该建筑还保存较大,后来群众拉土盖房、垫圈,平整土地等等原因,使得该建筑不断缩小,现还残存一部分,位于台基中部偏南。距台基南沿北5.5、距台基现存东沿西27米。该建筑物亦夯筑,夯层厚5—7厘米。其底部大(东西13.2、南北28米),顶部小(东西5.5、南北9米),现存高4.1米。在其底部和中部残存一些未扰过和扰动过的花岗岩质的础石。从下往上,1号础石(扰动)位于建筑物南侧底部,长0.7、宽0.65、厚0.25米;2号础石(扰动)位于建筑物东北侧底部,长1.4、宽0.65、厚0.22米;3号础石(扰动)位于建筑物东北侧底部、2号础石北侧,长0.8、宽0.7、厚0.2米,4号础石(未扰动)位于该建筑南部,自底部向上1.4米处,长0.7、宽0.92、厚0.3米。根据这些础石的位置推测,该建筑底部和中腰应有房屋和回廊一类的建筑。
该建筑遗址出土遗物以板瓦、筒瓦等建筑材料为主。此外,还采集了一些残砖块。
上林苑2号建筑遗址的结论为:
1、时代。该遗址出土遗物仅限于一些板瓦、筒瓦的残片,从它们的制法和形制来看,板瓦片表面均为细密交错绳纹,筒瓦片表面均为细绳纹,内面为麻点纹,且泥条盘筑痕迹明显。又,不管是板瓦片还是筒瓦片均制作粗糙。综合上述资料来看,均与上林苑1号遗址出土的板瓦、筒瓦相同。从该遗址内采集的绳纹铺地砖和绳纹拦边砖残块来看亦与上林苑1号遗址出土的铺地砖和拦边砖完全相同。故该建筑遗址的时代与上林苑1号遗址的时代是一致的,即为战国秦上林苑中的一座建筑遗址。它建筑的时间要比阿房宫修建的时间早得多,与阿房宫没有任何关系。
2、性质。该建筑遗址破坏惨重,下部夯土台基东部和西部早已被挖掉。据群众回忆,上部建筑四面呈斜坡状向中部逐渐升高。现存的最大高度比解放前后看见的高度要低约2米多。即该建筑现存的部分只是当时建筑的极小部分,同时,也是当时建筑的最高部分。又,在残存建筑底部有扰动过的础石,南部自底部向上1.4米处发现一未扰动过的础石,说明该建筑底部和中部应有建筑物,顶部因破坏殆尽,建筑物已无存。故该建筑应为高台多层建筑,其形制与秦都咸阳宫1号遗址相似,这也是战国建筑形式的一大特点。综合上述,该建筑遗址应为战国秦上林苑的高台宫殿建筑遗址之一,与阿房宫的建筑没有关系,更不会是“烽火台”一类的建筑。
此外,在上述遗址正西500米处,还发现了一处已被破坏殆尽的汉代建筑遗址,该遗址应为汉代上林苑建筑遗址之一。
综合上述,通过对阿房宫前殿遗址西面的大面积勘探和试掘、发掘,都未发现与阿房宫相同时期的建筑遗址。因此可以肯定地说,阿房宫前殿遗址以西,没有属于阿房宫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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