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大水洞坐北朝南,洞内堆积外高内低呈斜坡状。发掘区选在距洞口26—36米之间相对平缓的范围内,在紧靠洞东壁取东西向开10×10米探方2个,发掘面积200平方米。
根据发掘,地层可分为3层,时代应为新石器时代。
属新石器时代的出土遗物有:陶片、石凿、石矛、石斧、石锛、石坯、砺石、骨锥、骨切割器、骨刻划器、蚌饰等。
出土陶片611片,以灰陶为主,其次为黄褐陶、磨光黑皮陶、红褐陶。陶片火候较高,陶质以夹细砂为主,泥质陶次之,粗砂陶最少。纹饰有拍打的绳纹,抹上去的凹纹、压印纹及戳印纹,以绳纹组合的各种图案为主。可识别的器形有陶罐,多为侈口圆唇,也有方唇,近半数口沿饰花边。领较高,平底,其中有一半陶罐平底做成假圈足。陶器为轮制,采用泥条盘筑法。
出土石器19件,均通体磨光。其中石斧13件、石锛3件、石凿2件、石矛1件。石料多选用质地较坚硬石灰岩,极少使用砾石。石器多双面刃,刃部多舌形,也有铲形刃。石凿为圭形。
出土石坯29件。
出土砺石大小残块共118块,上面均留有磨制石器后留下的痕迹。
骨器均为动物肢骨经敲打后磨制而成。其中有骨锥5件、切割器1件、刻划器4件。
出土蚌饰1件,上有穿3个,双面钻孔。
据发掘情况分析,依托顺东壁而下的水源,当时人类活动大致可以分为2个区域。生活区在距洞口26—36米之间靠近东侧洞壁东西宽10米范围内。人们利用洞顶垮塌大石之间的间隙生火取暖熟食,所以在该范围内有灰烬堆积,灰烬堆积最厚处达0.6米。工具制作区紧靠在生活区的东北侧,面积约50平方米。该区域内出的石坯和砺石较多。
大水洞遗址第3层出土文化遗物与距今约4800年的绵阳边堆山遗址早期文化遗物比较,在年代上应早于后者;与茂县营盘山遗址隔江相望的沙乌都遗存所出遗物相类似,所以估计年代在距今5000年左右。就该遗址所处时间及地理位置而言,对研究古羌人进入成都平原的路线及古蜀文明的形成,这批资料无疑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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