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0.9米。龛内陪葬物为二者共有。龛的东部为青瓷器、铜器等,西部为一木质模型车,已朽,仅余车马器构件。
墓葬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M9、M10和M12出土物较少,M11保存较好,出土物丰富。共出土遗物约50件(组),主要有陶器、瓷器、铜器、铁器、漆木器、玉器等。陶瓷器中青瓷壶形体较大,釉色青润,较为少见。铜器中有铜镜5件,为蟠螭纹镜和规矩镜。漆木器有奁、车等,奁为圆形或圆筒形,漆木已朽,残余银扣及钮座、足等;车1辆,已朽,残余车马器较多,品种较全,多为铜质鎏金,形体较小。另外在车上还发现有铁、锡质兵器,有剑、戈、戟等,形体较小,其中如铁剑长约30、宽约0.8厘米,但有骨质的剑格、等,证明它们应为模型器。玉器有、塞、璧、环、面罩等,为穿孔方形玉片或蝉,面罩由多块玉片组合而成,部分贴有金箔,十分精致,但面罩玉片均无孔,与以往徐州地区发现的西汉玉面罩不同。
从墓葬结构和出土器物来看,墓葬的时代为西汉早期偏晚至中期偏早阶段,M12时代稍早,其余略晚。它们距离不远,时代接近,结合以前墓葬的发现情况来看,该处应为家族墓地。M11规模较大,由三室一龛组成,内葬3人,男性墓主陪葬有玉、塞、璧、面罩及铜器、车等,身份较高,当为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官吏或贵族。东侧洞室内所葬女性不享有南侧龛,身份较低,而下葬的时代与男性墓主下葬的时代接近,说明其有可能是作为男性墓主的妾殉葬的,这在徐州地区较为少见。其余墓葬的墓主身份均较低。这次发现的墓葬均为夫妻合葬墓,其中M11为一夫一妻一妾,说明西汉早期偏晚阶段在徐州地区夫妻合葬的葬俗已较为流行。而男性棺椁或位于洞室或高于女性,且陪葬品较多,体现出当时男女尊卑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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