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全民讨论。
在此基础上,由叶剑英、彭真等为首的宪法修改委员会经过艰苦努力,终于完成了任务。事实证明,1982年宪法是我国历史上最好的一部宪法。
对我来说,通过这次伟大实践,接触到了许多从未接触过的情况和事物。虽然为时仅两年半,但却受益至巨,若以“胜读十年书”来比喻,恐怕还远不足以说明我收获的丰硕。
1985年、1988年,我先后被任命为香港和澳门两个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委员,这是又一个学用相长的大课堂。在基本法通过后,我又于1996年、1998年先后被任命为港、澳两个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委员,工作同样富有特色。直到今天,我仍在继续做港澳问题的研究,它成了我后期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认为治学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结合,学用相辅相成。这看来也许是老生常谈,没有新意,但我所记叙的是自己的具体情况和由此而得来的切身体会。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