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生态农业科技产业是指以良性生态环境竞合为现实抉择,紧扣农业生产和市场需要,提供多种多样的最佳科技产品和服务,并以农民为运作主体的一种全新的体系。其特点为:一是科学观念新和技术层次高;二是产品与生产需求相互融合,工艺与农业紧密结合;三是高度多元化与商品化。 中国入世后,由于农产品市场开放兼具不对等性,新措施规程操作缺乏经验,市场潜伏失控危险,国内支持空间受限,长期受保护的中国农产品将面临过渡期短,市场开放大,调控手段受滞僵局。若赢得国际市场将代价高昂。同时,在其运作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多弊端与矛盾,成为制约其向深层拓展的"瓶颈"。
生态农业的发展是以构筑生态安全体系为根基,以"公司加农户"的产业运营模式,以信息技术的有机整合,三者融汇并有力推进生态农业的科技产业模式。
生态安全体系建构---生态农业发展的安全机制
受人口激增压力及生态环境相对恶劣的双重影响,导致生态农业分布区域范围较为广泛。同时,土地人口承载量低以及农业资源利用效率效益低的现状,足以表明现阶段生态农业的发展尚处于生产性低耗水而结构性高耗水的非控式发展阶段。另外,农业科技产业模式的建构则以良性运行的生态环境为基本的依托载体。从而加快建立生态安全体系,以构筑生态农业发展的安全机制。
所谓生态安全是指区域生存与发展所处的环境,不受或少受因生态失衡而致的破坏与威胁,它从根本上关系到一定区域的安全与长远利益。而建构生态安全体系则是指从宏观生态视角出发,以生态安全为其终极目标,以抑制生态失衡为现实目的,建构具有层次结构的综合生态网络系统。
由于生态环境建设多数项目在短期内没有直接利润产出,因此,市场无法予以有效调控。同时环境净化、生态建设的对象多系公共资源,对该类资源的浪费具有无竞争性与非排他性。因此,国家必须通过法制手段对有关环境方面的诸多问题予以有效约束,为生态农业之发展提供有利的社会外部氛围及其内部软环境整合。
其次,优化投资结构,构建其制度根基,讲究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序融合。生态农业的发展要求我们识别和尊重该特定层次区域的环境容忍度,其核心是承认在处理环境波动时的地区灵活性。
必须构建有效的制度根基,明确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化制度,其所设计的基本原则是"外部经济内在化",即某一区域的废弃物应汇集到企业予以集中净化处理,使其资源化。既能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为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额外的资源补给,又为企业带来较高的收益,且优化社会投资结构,从而有利于实现生态与社会双重效益。
再次,完善管理体制,构建其产权根基,力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重整合。由于我国长期按行政区划发展农业经济,并调配水资源等农业所需资源,其做法在客观上分割了生态经济系统内部联系性与有机整体性,导致抢占资源,破坏环境的事件屡有发生,其整个生态系统陷入恶性循环的不良状态。我们应当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之上,按其规律予以有效配置资源,组织生态环境建设,尽快建立符合区域实际的"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补偿机制,组建权威性的水资源配置与环境利用、保护和管理机构,制定科学的区域生态"利益补偿、责任共担"的交易核算方法。
农业经营企业化整合---生态农业发展的动力机制
农业产业经营,是以农业科技产业的确立为基本前提。作为一种新兴和活跃的生产力要素,一种用新的科学思想和现代高技术武装的,能适应当今时代发展的新型科技产业。其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而是为农业生产提供先进科技产品和优质服务的产业,是现代农业的"装备部"和先进技术转化传播的"主力军"。具体而言,高科技的有机整合以迫使产业组织间达到平衡的市场结构状态,亦即竞争活力与规模经济可以并存的市场竞争状态,是农业产业化运作供给有效竞争的动力,继而从根本上盘活整个农产品市场。
统一规划部署,适度规模经营,力求农业科技现代化。
现代化农业的根本标准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极大提高。一般而言,只有资本使用型技术进步才能引发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革命性进程。但我国农业经营规模超小型的现状,将导致其效率由于劳动投入边际递减规律作用而下降;同时,现代农业的明显表征是外部规模经济的良性状态,亦即农业产前、产后的外部优化环境将使农产品单位成本得以大幅度降低。
高科技的有序融合将有利于农副产品的加工、转化、增值,有利于农业产业链的适度延长,深化与优化。因此,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必将要求建构农业科技的自我创新机制,完善农业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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