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开设与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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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12-1-11 17: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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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学习。在校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教研组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新课程计划》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以及有关“研究性学习”资料。
2.加强培训。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教研组要制订教研骨干教师的培训计划。教师培训的方式采用“送出去”和“请进来”的方法,校外和校内培训相结合;脱产进修和在职进修相结合,使教师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鼓励教师做到善学博学,厚积薄发,成为学生会学、爱学的引路人。
3.把化学“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教学纳入教研组教学常规管理之中,每学期开学必须制订“研究性学习”教学计划。教师应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方案及每一课题的教案,与学科课程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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