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年经费的基数上,根据财政增长的情况适当增长,因而实际缺口很大。探索义务教育经费的“预算制”,即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不同规模学校的基本建设、设备、教师配备和经费标准,以此制定教育经费预算,由各级政府足额拨付。县级财政不足部分由省级转移支付;省级财政不足部分由中央转移支付。从根本机制建设上明确经费需求、落实政府责任。
此外,在坚持公平优先、保障农村儿童的教育机会和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合理制定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强基固本、反哺农村学校。改变取消农村学校、盲目追求“学校进城”的规划,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以乡镇为中心适当集中”的概念,规划和建设好农村学校。许多地方通过这一策略,改变了农村学生盲目进城上学和大班额的弊病,出现农村学生回流的现象;因地制宜,改变“一刀切”。由于农村自然地理条件的巨大差异,在学校布局规划和调整上,应当避免省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强迫命令、限期完成之类的做法,给县相当的自主权,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进行学校布局调整。永久性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与小规模学校的改善和提升,应区别对待。
在决策方面,报告认为应当改变中央政府统一标准、号令天下的模式,农村教育政策应当以省为主、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实行。充分尊重地方教育部门、学校以及农民家长的意愿,保证地方政府相当程度的自主性。具体如农村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等,都应当由省级相关部门制定,而且具有弹性,各县和县内不同地区根据不同情况参照执行,推进决策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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