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教材”还是“用教材?”—高中化学新课程教材使用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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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13-4-8 12:2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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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等都是困身处第一年课改前沿教师的困惑。同样的困惑在早先进入课改的试验区都存在。随着课改试验区的增加,新课改省市的高考试题的增加,可以借鉴从而减少我们的困惑。分析2007-2009的新课改地区的高考试题化学部分以及考试说明,《化学反应与原理》模块是理科高考必考模块,《物质结构与性质》、《有机化学基础》等其他选修模块是选考内容。新课改高考地区选考内容都只考查一道填空题,分值在20分以下。考察内容以基础知识、基础理论为主,难度适中,尤其是《物质结构与性质》模块的考察内容。
借鉴新课改地区的三年高考试题以及相关经验教训,对选修模块的处理建议如下。《化学反应原理》模块结合必修模块的相关知识严格把握课程标准,结合学生实际在重点内容进行适当的难度加深。例如在盐类的水解内容教学时,结合学生的现状补充电荷守恒、物料守恒以及适当添加质子守恒理论补充离子浓度大小的比较。《化学反应原理》模块新增加的内容进行细致的教学处理,例如难溶电解质的溶解平衡的相关知识。《物质结构与性质》模块教学处理严格把握课标,以基础为主,弱化难点,适当降低教材难度。例如在第一节原子结构内容处理中重点讲解核外电子排布规律、电子能级、原子轨道理论,弱化或者删除量子数等难度较大的内容。同时在晶体结构与性质章节中重点介绍各类晶体的性质,以及各类晶体的代表物的晶体结构与性质,而弱化晶胞、晶格等相关计算。《有机化学基础》模块教学中,严格把握官能团决定性质这一主线,将琐碎的有机化学知识加以系统化。
总的来看,高中化学新课程教学中要严格把握新课标、与时俱进、紧密结合社会生产生活实际,借鉴课改高考地区的高考试题以及其相关经验教训,很好的使用新课程的教材,改变过去教教材,以教材为本的旧的教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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