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3高考估分:化学计算题合理范围内应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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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13-6-12 11:3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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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位老师教您估分。老师们都认为,学生一定要冷静回忆自己答题步骤,如果想不起来可再做一遍,另外,一定不要听同学的分数。
估分可以采取“估三次取平均分”办法第一次从严,第二次从宽,第三次是根据任课教师意见,按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宜的原则进行估分,然后取三次估分平均值。
化学:计算题答案在合理范围内应给分
指导教师:沈阳市第五中学杜静
杜静认为,化学试题估分时需要考虑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商量余地的,对就得分,错就不给分;还有一种是可以商量沟通的:例如26题中的滴液漏斗写成分液漏斗,直形冷凝管写成冷凝管都应该给分。
杜静建议,学生拿到答案后,要认真研读评分标准,领悟标准中每一道题的考查意图以及每一个得分的给分、扣分的依据,然后再与自己的解答进行对照,可得出自己的初步估分。
计算题没有要求有效数字,所以结果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都应该给分。当考生遇到模棱两可的情况时,一定要听老师的意见。
据了解,辽宁省采取的是估分填报志愿,估出的分数将直接影响考生的报考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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