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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病毒及(或)恢复期血清中同型病毒抗体滴度较第一份血清升高4倍(双份血清应相隔2周以上)或首次滴度>640者为阳性,320者为可疑; 9.心包穿刺分离出柯萨奇或其他病毒等; 10.从心内膜、心肌或心包分离出病毒或特异性荧光抗体检查阳性。 11.对尚难明确诊断者可长期随访。在有条件时可作心肌活检以帮助诊断。 12.在考虑病毒性心肌炎诊断时,应除外甲状腺功能亢进症、β受体功能亢进症及影响心肌的其他疾患如风湿性心肌炎、中毒性心肌炎、冠心病、结缔组织病及代谢性疾病等。 治疗原则 1.一般治疗:休息,高热量、高维生素饮食,心电监护; 2.对症、支持治疗; 3.防治心律失常和心功能不全; 4.抗病毒药物的应用。 用药原则 1.心肌病变对洋地黄类药物敏感,应用剂量宜较小,并注意毒性反应; 2.应用利尿剂期间必须注意电解质平衡; 3.激素仅适用于抢救伴严重全身毒血症状、心源性休克、严重心力衰竭和危及生命的各种心律失常。 4.对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经短期激素治疗后仍频发心源性脑缺氧综合者,必须立即安装临时人工心脏起搏器。 辅助检查 1.对具有典型病史者,以检查框限“A”为主; 2.对诊断依据不足者可作框限检查“B”或(及)“C”。 疗效评价 1.-:症状、体征消失,心电图、实验室检查恢复正常。 2.好转:症状、体征改善。心电图、实验室检查未完全恢复正常。 3.无效:症状、体征无改善,心电图、实验室检查无好转。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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