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气管插管或切开。 2.氧疗:对Ⅰ型呼吸衰竭可使用高浓度的氧或高频喷射通气,使PaO2维持在8KPa水平以上,Ⅱ型呼吸衰竭须用持续低流量吸氧,即吸氧浓度为(24~28%)。 3.使用呼吸兴奋剂。 4.人工呼吸机辅助呼吸:对严重缺氧伴二氧化碳潴留患者,意识障碍进行性加重,应及时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切勿延误时间。 5.控制感染。 6.纠正电解质及酸碱失衡。 7.利尿、脱水:一般以小剂量、短程使用。 8.使用强心剂:呼吸衰竭伴心力衰竭时须慎用洋地黄类强心剂,使用小剂量作用快,排泄快者。 9.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应用:病情严重者可短期使用。 10.积极治疗并发症。 11.其他:补足热量,加强营养,支持疗法。 用药原则 1.根据病人的病情和痰细菌培养的结果选用抗生素。 2.Ⅱ型呼吸衰竭患者可选用呼吸兴奋剂,如:尼可刹米、洛贝林等。 3.雷尼替丁可防治消化道出血。 4.合并心力衰竭者见“慢性肺原性心脏病”。 辅助检查 1.对一般慢性呼吸竭患者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肺功能检查可使病情稳定后作; 2.有并发症者或须做鉴别诊断时可选检查框限“B”和“C”。 疗效评价 1.-:呼吸困难减轻,肺性脑病症状消失,呼吸道感染控制,吸空气时PaO2>=8.0KPa(60mmHg),PaCO2接近正常范围。 2.好转:临床症状好转,血气测定值改善。 3.未愈:症状、体征及血气值无改善或加重。 < 1 > < 2 >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 科普之友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