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和钙剂。活动早期维生素D每日5000 ̄10000U。极期,维生素D每日1 ̄2万U,均持续1个月。恢复期:口服维生素D每日400U,至2岁。 2.突击疗法适用于重度佝偻病,有并发症不能口服者,同时口服钙剂。活动早期:维生素D3肌注,30 ̄60万U,1次即可。极期,维生素D3肌注,每次30 ̄60万U,2 ̄4周1次,连用2 ̄3次,总量<180万U。 3.普通疗法后1个月,以及突击疗法后2 ̄3个月起给维持量、维生素D口服,每日400U,或浓缩维生素A+D滴剂口服,每日3 ̄5滴。 4.较轻的骨骼畸形经治疗后多能自行矫正,对遗留严重下肢骨骼畸形者在4岁后可考虑外科矫形。 5.重度佝偻病、体弱儿可配合支援疗法。辅助检查 1.对活动早期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 2.对极期或2 ̄3岁以上重症佝偻病者,经维生素D正规治疗无效者,需与抗维生素D佝偻病鉴别检查专案可包括检查框限“A”、“B”、“C”。疗效评价 1.-:神经精神症状消失,血清生化正常,骨骼改变恢复正常,X线钙化预备线增厚或正常。 2.好转:神经精神症状减轻或消失,血清钙、磷正常,碱性磷酸梅仍较高,X线显示不同程度的好转。 3.未愈:临床表现无好转,各种检查与治疗前比较无明显变化。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
如果你还没注册,请赶紧点此注册吧!
如果你已经注册但还没登录,请赶紧点此登录吧!
< 1 > < 2 >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 科普之友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