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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7KPa(50mmHg)。治疗原则 1.病因治疗。 2.保持呼吸道通畅。 3.氧气疗法:鼻吸氧或机械正压给氧。 4.支气管扩张药物的应用。 5.呼吸兴奋剂的应用。 6.强心药及血管活性药物。 7.维持水、电解质及酸堿平衡。 8.机械呼吸器的应用。 9.抗生素应用。用药原则 1.早期呼衰,给予镇静,吸氧,保持呼吸道畅通,对病因进行治疗。 2.呼衰、呼吸困难伴喘息者,还需用止喘药(如氨茶碱、异丙肾上腺素、舒喘灵等)或加用激素。 3.呼吸节律不整者,常用洛贝林,而同时存在心功能不全乾,可选用尼可刹米。使用中枢兴奋剂,必需在呼吸道通畅及加强吸氧下使用。 4.按情况酌用支援疗法和能量合剂、脱水剂、血管活性药物和强心剂(西地兰、立其丁、654-2)等药物。 5.严重呼衰者,通常需要用人工呼吸器进行供氧和维持有效呼吸功能。辅助检查 1.呼吸衰竭:框限“A”的2、5项必须检查,对瞭解水电解质紊乱及诊断,指导治疗具重大意义。 2.严重病例,常有心衰及肝功能异常,故需检查框限“A”的3、4项和“B”的第4项。 3.有条件的可检查框限“B”的1、2项,对呼吸衰竭的预后有意义。 4.如有回圈不良,心衰或DIC者,可查框限“B”的3、5项。疗效评价 1.- (1)呼吸衰竭的所有症状消失。 (2)血气分析:PaO2、SO2、PaCO2已恢复正常。 (3)血PH在正常范围,血钾、钠、氯、钙、镁等恢复正常范围。 2.好转 (1)呼吸衰竭的所有症状有改善或缓解。 (2)血气分析:〈9.42KPa(70mmHg),PaO2〉6.76KPa(〉50mmHg),SO2〉80%,PaCO2〈6.76KPa(〈50mmHg)。 (3)血PH基本正常,血钾、钠、氯、钙、镁等大部分接近或恢复正常。 3.未愈:经治疗无改善或病情加重。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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