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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为主; 2.面部合并其他器官严重疤痕或缺损手术时,检查专案可包括检查框限“A”、“B”。疗效评价 1.-:疤痕切除、挛缩松解,组织器官重定、外貌及功能显著改善。 2.好转:局部组织基本重定,功能与外貌有一定程度的改善。 3.未愈:症状体征、功能障碍无改善。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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