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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范围较小之Ⅰ、Ⅱ级肿瘤行彻底刮除病变组织,后选用50%氯化锌、甲醛、酒精、石炭酸、液氮冷冻或镭射烧灼等办法杀灭残留的肿瘤细胞,然后植入自体骨、异体骨、骨水泥或人工骨材料。 4.对范围较大或刮除术后复发之Ⅰ、Ⅱ级肿瘤可行节段切除术,人工关节或异体关节移植术。 5.Ⅲ级骨巨细胞瘤应行截肢术或节段截除术。用药原则 1.本病无特效药物治疗。 2.本病主要行手术治疗,术后要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必要时要用新特药物。辅助检查 1.对骨巨细胞瘤之诊断根据临床、X线摄片和病理检查三结合定级。 2.住院病人,以检查框限“A”及“B”为主。如怀疑远处转移之可能,可酌情选用检查框限“C”。疗效评价 1.-:骨巨细胞瘤经手术治疗后不复发。 2.好转:肿瘤经手术治疗,伤口愈合。 3.未愈:肿瘤虽经手术,但残存肿瘤,近期内又复发。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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