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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声、光震动、饮水、注射可诱发阵发性痉挛。患者神志始终清楚,感觉也无异常。一般无高热。诊断依据 1.患者有开放性损伤感染史,或新生儿脐带消毒不严,产后感染,外科手术史。 2.前驱期表现乏力,头痛,舌根发硬,吞咽不便及头颈转动不自如等。 3.典型表现为肌肉持续性强直收缩及阵发性抽搐,最初出现咀嚼不便,咀嚼肌紧张,疼痛性强直,张口困难,苦笑面容,吞咽困难,颈项强直,角弓反张,呼吸困难,紧张,甚至窒息。 4.轻微的刺激(强光、风吹,声响及震动等),均可诱发抽搐发作。 5.局部型破伤风,肌肉的强直性收缩仅限于创伤附近或伤肢,一般潜伏期较长,症状较轻,预后较好。治疗原则 1.单间隔离,加强护理,减少刺激,严防交叉感染。 2.伤口处理,彻底清创,用双氧水或1:1000的高锰酸钾液体冲洗,或湿敷伤口,开放伤口,绝禁缝合。伤口已愈合,一般不需清创。 3.破伤风抗毒血清的应用:T.A.T10 ̄20万u,或5万加入5%葡萄糖溶液500 ̄1000ml静滴。以后每日肌注5000 ̄10000单位,直至症状好转。用前必须皮试,伤口周围也可注射5000 ̄10000u,必要时鞘内注射,人体破伤风免疫球旦白也可应用,免于皮试。 4.控制、解除肌肉强直性收缩:可用冬眠灵或苯巴比妥钠,10%水合氯醛,安定,杜冷丁等。抽搐严重时可用硫喷妥纳液体静注。 5.预防性气管切开:有呼吸困难时应用,切开后应加强 护理,及时吸痰。 6.抗生素的应用。 7.全身支援疗法。用药原则 “A”项TAT的应用为主,辅加“B”项抗生素和“C”项药物,加强支援治疗。燥动不安病人给予“B项中必要的镇静药等。辅助检查 破伤风仅需按照检查框限“A”即可。疗效评价 1.-:全身症状及抽搐消失,无并发症。 2.好转:全身症状及抽搐基本控制,出现并发症者。 3.未愈:全身症状及抽搐仍存在。出现严重并发症者。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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