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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症又称恐怖性神经症,是以恐怖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神经症。恐怖对象有特殊环境、人物或特定事物,每当接触这些恐怖对象时即产生强烈的恐惧和紧张的内心体验。患者神志清晰,明知其不合理,但是一旦遇到相似情境时,仍反复出现恐怖情绪,无法自控,并且产生回避行为。脱离该情境,症状逐渐缓和消失,间歇期基本如常。 恐惧也是一种正常情感成分。恐惧性情绪反应是一种具有自我防护、回避危害、保证生命安全的心理防卫功能,人皆有之。例如人们对黑暗、僻静处、高空环境、毒蛇猛兽都可能产生恐惧性回避反应。儿童、女性、胆小者和某些心理缺陷者,恐惧心理尤为明显。恐怖症患者呈现异常的、强烈的恐惧和紧张不安,假若不予治疗,症状越来越重,恐怖对象和内容有泛化倾向,影响生活质量和社会功能。临床表现 1.广场恐怖症。在1871年创用本症名词时是指有一类病人,一参加公共广场集会或群众性狂欢时,就出现病理性恐怖反应。一旦迅速离开广场后,病情随之消失。以后发现本症患者对商场、大百货公司、登高、仰视高大建筑物,乘坐电梯、公共车辆、过江轮渡,穿过隧道、繁忙的马路,以及走过很深很长的走廊等都会产生恐怖反应。深入病理心理机制的研究才发现,任何环境如果存在拥挤、封闭、使其感到无法逃脱或回避,皆可导致恐怖发作。因为患者感到进入或留在这些地方,对自己不安全,有生命危险,有发生晕厥或失去控制而无法逃离的可能。因此,广场恐怖症名不符实,亦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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