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断电源,拉开电闸或用木棍、竹竿等不导电物将电源与病员分开。 2.立即行人工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施行心外或心内按压。并坚持不懈,至复苏或出现尸斑时为止。 3.处理灼伤和外伤,预防感染。 4.纠正心律失常。 用药原则 1.轻型者以口服安定为主。 2.呼吸停止病例进行人工呼吸、输氧,同时静滴可拉明和洛贝林。有条件可应用呼吸机辅助呼吸。 3.心律失常病例可根据类型选用异搏定、西地兰、心律平等药物。用药治疗无效,可以应用同步直流电复律。 4.心搏停止病例,即行心脏按压。有心室颤动患者,进行电除颤或起搏处理。 5.对肢体受电压电热灼伤,大块软组织灼伤引起的局部水肿和小营养血管内血栓形成,可使远端肢体发生缺血性坏死的病例,需要进行筋膜松解术,减轻灼伤部位周围压力,改善远端肢体血液回圈。 6.对高钾血症病例,可用10%葡萄糖酸钙或5%碳酸氢钠静注。 7.对肢体发生缺血性坏死病例,要用抗菌素和支援对症治疗,疗程根据病情决定。 辅助检查 1.对轻型者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 2.对重型和有合并症者检查专案可包括检查框限“A”、“B”或“C”。 疗效评价 1.-:症状体征消失,无合并症或后遗症。 2.好转:症状体征消失,有合并症或后遗症。 3.未愈:呼吸心跳无恢复,死亡。 < 1 > < 2 >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 科普之友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