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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肠道症状轻或缺如。 6.慢性菌痢:过去有菌痢病史,多次典型或不典型腹泻两个月以上。 治疗原则 1.病原治疗(选用氟啶酸、氨苄青霉素、复方新诺明、丁胺卡那霉素等)。 2.中毒型菌痢治疗原则:病原治疗十回圈衰竭和呼吸衰竭治疗。 3.慢性菌痢治疗原则:病原治疗+对症支持治疗+并存症治疗。 4.中药治疗。 5.对症支持治疗。 用药原则 1.急性菌痢:应用抗生素和其他辅助药为主。 2.急性中毒型菌痢:抗生素联用,积极治疗高热、惊厥、回圈衰竭和呼吸衰竭。 3.慢性菌痢:抗菌药联用、加强支持治疗和合并症治疗的综合治疗。 4.高热和惊厥的治疗:选用安定、苯巴比妥纳、复方冬眠灵等。 5.休克治疗:选用654-2或阿托品、低分子右旋糖酐、5%碳酸氢纳、多巴胺与阿拉明、西地兰、地塞米松等。 6.呼吸衰竭治疗:选用20%甘露醇、地塞米松、可拉明或洛贝林等。 7.DIC治疗:选用肝素治疗。 8.中药治疗:黄连、生大蒜、白头翁汤 辅助检查 1.急性菌痢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 2.急性中毒型菌痢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和“B”; 3.慢性菌痢和诊断不明确的疑难病人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B”或“C”。 疗效评价 1.-:症状体征消失,大便正常,大便培养连续3次痢疾桿菌阴性; 2.好转:症状体征改善,大便不正常,大便培养痢疾桿菌阳性; 3.未愈:症状体征不改善,病情反复、大便不正常,大便培养痢疾桿菌阳性。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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