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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肢体肌群由远端开始而后近端逐渐恢复。 5.后遗症期:严重受累的肢体出现萎缩或畸形,而至跛行或不能站立。 诊断依据 1.从未服过或不规则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小儿麻痹糖丸)。 2.早期有发热、多汗、感觉过敏。随之出现不对称性软瘫,肌张力减低,腻反射消失,感觉存在。 3.脑脊液、血液中查到特异性IgM抗体,或恢复期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比急性期升高4倍以上者可确诊。 4.从粪便、咽部、脑脊液、血液、脑组织中分离到脊髓灰质炎病毒。 治疗原则 1.卧床休息,消化道隔离。 2.瘫痪前期尽量避免肌肉注射药物或手术,以免诱发瘫痪。 3.瘫痪期应把瘫痪肢体放于功能位元,以免发生关节畸形。 4.应用促进神经肌肉传导的药物,以促进瘫痪的恢复。 5.对症处理。 用药原则 1.麻痹前期可根据病情酌情使用“A”中的药物,有条件者可用“C”中的丙种球蛋白; 2.麻痹前期尽量不要肌肉注射药物,以免诱发麻痹; 3.麻痹期者可选用“B”中的药物3 ̄4种; 4.此期配合理疗、针刺、中草药等治疗可能提高疗效,减轻后遗症。 辅助检查 1.一般病例只选“A”中的检查专案则可; 2.为协助病原学诊断,可加选“B”中的第2项; 3.瘫痪病例诊断尚不明,需要与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相鉴别时,可选加“B”中的第1项和“C”中的任一项。 疗效评价 -:症状消失,瘫痪肢体完全恢复正常。 好转:发热消退,瘫痪肢体肌力明显增加,但功能未完全恢复。 无效:瘫痪肢体肌力未能恢复,出现肌萎缩。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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