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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浅,房角闭塞;可见青光眼发作“三联征”--色素性KP、虹膜节段萎缩、晶体青光眼斑;患眼剧烈胀痛和同侧头痛,可伴有恶心、呕吐和低热等。 4.缓解期(间歇期):急性发作后经药物治疗或自行缓解。 有急性发作史:停用一切降眼压药物48小时以上,自觉症状消失,眼压和C值正常。前房角大部分(2/3以上)开放。 5.慢性期:是由没有缓解的急性发作期迁延而来。 眼压中度升高;眼部轻充血或无充血,角膜轻水肿或透明,瞳孔散大;前房角常有不同程度的周边虹膜前粘连;晚期病例可见视乳头呈病理性凹陷及萎缩,视力下降及青光眼性视野缺损。 6. 绝对期: 无光感;眼压高、可正常或低于正常。治疗原则 1.以手术治疗为主,药物治疗仅为手术创造较好的条件; 2.先用药物迅速降低眼压,争取房角开放; 3.眼压下降后及时选择适当的手术(包括镭射)以防再发; 4.对症治疗。用药原则 1.临床前期、先兆期和缓解期宜作虹膜周边切除术或镭射虹膜切除术。如暂不宜手术者可滴1%匹罗卡品液,每天2 ̄4次,密切观察,以防发作。 2.急性发作期宜先用缩瞳剂、βˉ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碳酸酐梅抑制剂、高渗剂等迅速降低眼压,争取房角重新开放。眼压下降后及时选择适当的手术(滤过性手术或虹膜周边切除术),以防再发。术前、后注意抗炎及辅助治疗。 3.慢性期先用药物降低眼压,眼压下降后及时作滤过性手术。术前、后注意抗炎及辅助治疗。 4.绝对期可用降眼压及抗炎药治疗,如疼痛剧烈,可行睫状体冷冻,球后注射无水酒精或氯丙秦,必要时摘除眼球辅助检查 1.急性发作期、慢性期、绝对期的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 2.临床前期、先兆期、缓解期的检查专案可包括检查框限的“A”和“B”。疗效评价 1.-:术后不用降眼压药眼压<=2.80kPa,视力无进一步损害。绝对期者疼痛消失或摘除眼球。 2.好转:术后眼压较前下降,但仍〉2.80kPa,需加用降眼压药后眼压正常(<=2.80kPa),视力无明显减退。绝对期者疼痛明显减轻。 3.未愈:术后联合用药,眼压仍高,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致视力明显减退或失明。绝对期者疼痛未减。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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