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概况
国名: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Uzbekistan)
独立日:9月1日(1991年)
国旗:呈横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2∶1。自上而下分别为浅蓝、白、浅绿三色平行宽带,在白色和浅蓝、浅绿色宽带之间为两道红色细条。在浅蓝色宽带左侧有一弯白色新月和12颗白色五角星。乌兹别克斯坦于1924年成为原苏联的一个加盟共和国,1952年起采用的国旗与原苏联国旗相似,只是旗面中间有一道蓝色宽条,其上下各有一白色窄条。1991年8月31日通过了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独立法,10月11日开始启用上述国旗。
国徽:呈圆形。圆面上有一只展翅的吉祥鸟,背景是冉冉升起的太阳和碧绿的原野。圆面上端为一颗八角星。星内绘有一弯新月和一颗五角星。圆周两侧为国旗颜色之饰带捆束的棉桃和麦穗。
自然地理:乌兹别克斯坦位于中亚洲中部,西北濒临咸海,北面和西北与哈萨克斯坦相连,东面与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接壤,西南与土库曼斯坦为邻,南傍阿富汗,总面积为44.74万平方公里。全境地势东高西低。平原低地占全部面积的80%,大部分位于西北部的克孜勒库姆沙漠。东部和南部属天山山系和吉萨尔-阿赖山系的西缘,内有著名的费尔干纳盆地和泽拉夫尚盆地。境内有自然资源极其丰富的肥沃谷地。主要河流有阿姆河、锡尔河和泽拉夫尚河。属严重干旱的大陆性气候。地理位置优越,处于连结东西方和南北方的中欧中亚交通要冲的十字路口,古代曾是重要的商队之路的汇合点,是对外联系和各种文化相互交流的活跃之地。
首都:塔什干(Tashkent),是中亚地区最大的城市。
人口:2386.7万(1998年)。主要民族为乌兹别克族(73%)、俄罗斯族(8%)、塔吉克族(5%)、哈萨克族(4%)、鞑靼族(3%)、卡拉卡尔帕克族(2%),其它民族还有吉尔吉斯、土库曼等。居民大多信奉伊斯兰教,属逊尼派。官方语言为乌兹别克语(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通行俄语。独立前以俄语为主要交流语言。独立后,特别是加强与土耳其、伊朗等穆斯林国家交往后,乌斯别克斯坦的语言文化表现出日趋明显的伊斯兰化。
简史:公元11—12世纪形成乌兹别克部族。13—15世纪受蒙古鞑靼人帖木儿王朝统治。15世纪建立了乌兹别克人的昔班王国。19世纪60—70年代,乌兹别克部分领土并入俄国。1917年11月建立苏维埃政权,其主要地区划归突厥斯坦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1924年10月27日成立乌兹别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并加入苏联。1990年6月20日,乌兹别克最高苏维埃通过“主权宣言”。1991年8月31日宣布独立,改国名为乌兹别克斯坦。
*:1992年12月8日,乌兹别克斯坦最高苏维埃通过新宪法。新宪法规定:乌是民主的主权国家;全体公民亨有同样的权利和自由,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政权体制建立在立法、执法和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基础上。共和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同时也是政府首脑,总统任职期满后,终身为宪法法院成员。内阁成员由总统提出,经国民议会批准。共和国国民议会是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最高代表机关,由150名按地区选出的代表组成,任期5年。
外交:1992年11月8日通过的宪法规定,外交政策的出发点是“各国主权平等、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边界不可侵犯、和平解决争端、彼此不干涉内政、以及其他普遍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实行全方位外交。
1991年12月27日,中国宣布承认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独立。
与中国关系:1992年1月2日,乌兹别克斯坦同中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并在塔什干签署建交联合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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