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国家文化产业,正在成为全社会的关注点、自觉意识和积极行动。我说“全社会”是想强调,许多发达国家的经验让我们认识到,一个国家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主导、协调、不仅需要国有资本的大举投入,还有赖于科技、教育、文化、传媒等社会各界以及其他各类不同经济成分同心协力,共同参与。
恐怕让经济学家、科学家和文化学者们始料未及的是,以具有创意性的、新奇的技术应用和文化内容作为增值手段的文化产业,居然会在不长的时间内跃升为最有发展潜力的所谓朝阳产业,居然会在不长的时间内跃升为一些国家的支柱产业!相对其他产业,它名副其实地标志着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它是文化的、科技的、创新的,又是产业化的、商品化的和充满竞争的。在国际交流方面,这种状态迫使我们不可能再像从前那样仅仅从文化层面和邦交层面考虑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交流。因为文化交流在相当程度上已经体现为国际性贸易。顺差和逆差不再单纯的意味着经济的盈亏,而意味着价值观念、文化内容的输入与输出,意味着文化的强势与弱势、传播、覆盖面乃至话语权。国家的文化官员们不得不像商务部的官员们那样考虑同一类问题。当我们终于发现我们在物质产品上呈现贸易顺差而在文化产品上却呈现巨大逆差的时候;当我们终于发现我们常说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已经合二而一于自己的和外来的文化产品的时候;当我们终于发现那些文化产业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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