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意义重大。只有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才能切实保障技术创新成果不受侵犯,才能激励发明创造;只有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才能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市场化;只有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才能减少与国外的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是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的法律保证。
没有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创新将会变得既不划算,也难以为继。每一项技术创新,都是创作者的智慧和汗水浇铸而成。尤其在科技发展异常迅猛的今天,市场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科技的竞争。要想获得一个关键的技术突破,往往要调动一个庞大的研究开发团队,投入数年甚至更长时间,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成本。如果创新所取得的成果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在一夜之间就会被*、仿制所包围。而且,这些“后来者”反而会在市场上处于一个更有利的位置,因为它们根本没有前期研发的成本。创新者不能从市场得到合理回报,显然,其创新行为也将很难维系下去。
知识产权制度的本意,也正是为了规避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使技术优势能够有效地转化为现实的市场优势,从而激励发明创造。因此,法律赋予了知识产权与一般财产权的同等的保护。一方面是避免和减少随意侵占他人创新成果的现象,另一方面也是激励人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性,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推动社会技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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