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知识创新,推动技术转移
创新和创造力在现代社会被赋予极高价值,被认为是社会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企业创建市场优势的核心。知识产权制度则是鼓励创新、保护创造力的社会基础。英国是世界上公认的最早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家,也是知识产权制度最完善的国家之一。
早在1662年,英国就建立了图书许可证制度。1710年《安妮法令》生效,成为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安妮法令》所规定的,作者是著作权的拥有者以及在固定期限内保护出版著作的原则,至今仍是版权法的核心内容。1875年,英国皇家委员会将《安妮法令》改进和强化成英美政府间的双边协议。1886年,世界上第一个国际著作权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获得通过时,英国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已有了相当的认识。195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世界版权公约》,增加了电影、广播等内容,并第一次建立起保护版权法庭。英国专利局认为该局可以和世界上任何一家专利局媲美,其所授予的专利受到世界的尊重,尤其在商标方面被公认为世界最佳。
由于社会的进步,网络的发展,高新技术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问题变得日益突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问题,涉及现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存在的问题、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对各国知识产权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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