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无疑很重要,而后来的知识产权和品牌更加重要。
所谓知识产权,其主体是专利、商标和著作权。除此,还包括植物的新品种,企业技术秘密、地理标志等等,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知识产权和知识紧密相连,它是知识创造的财富,是一种无形的财产。知识产权又是法律确认的产权,它和有形财产一样须受到尊重,受到保护。更为重要是,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基础,是自主创新的衡量指标,也是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因为自主创新必定要落实到产品上,并最终推向市场。在创新的全过程中,知识产权扮演一个非常重要的先导角色。创新失去了先导,就难以实现既定的目标。
自主知识产权对自主创新的重要作用,已被越来越多的事例所证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上海的一位产业工人倪志福,创造发明了“倪钻”,可谓妇孺皆知,被全世界广泛应用。遗憾的是那时人们知识产权观念相当淡薄,其实验数据毫无保留地向世界公开,结果反被外国人申请了专利,倪志福痛心疾首,他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位置退下来后,又一头扎进了他的“倪钻”里,率领当年的徒弟们改进创新。2001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终于确认其拥有“多尖多刃群钻”的实用新型专利。可谓“老骥续写新传,铸就价值连城。”
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感同身受的事例,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知识产权作为国际竞争的一个焦点已经成为现实,在倡导自主创新的今天,我们绝不能忽略自主知识产权这一重要环节。令人欣喜的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本来起步较晚的知识产权制度正迅速建立起来。只要我们紧紧抓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这一重要环节,坚持把它作为增强科技竞争力的指标与目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就拥有了基础性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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