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法国的知识产权,法学家、工商业者、科研人员及普通百姓,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但一致的观点是:法国是一个高度重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家。
重视立法敢为人先
按照定义,知识产权就是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的统称。早在1791年,法国就颁布了本国的“专利法”,也正是在该法中出现了“工业产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统称)一词。1833年,著名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签订时,也正式采用了这个词,从而使全世界都开始接受工业产权这一概念。目前,工业产权已成为国际通用的专门术语,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目前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60多个成员国,该《公约》已成为各成员国制定有关工业产权政策法规时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
1992年,法国将本国23个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单行法规整理汇编成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这也是世界上知识产权领域的第一个专门法典。该法典被国际法律界普遍认为是顺应现代经济、科技发展的创新成果,对以后其他国家知识产权法的制定具有深远影响。另外,法国还有国家知识产权研究院、国家工业产权研究院、工业产权研究中心等知识产权研究领域的专业研究、咨询、传播机构,在为企业、个人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服务的同时,也为国家传播知识产权文化、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起到了智囊作用
< 1 >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