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认为,要推动创新,必须建立相应体制,使大学、研究所等公共研究机构的发明创造、设计的软件、建立的数据库等知识财产最大限度地应用于社会,刺激和发挥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对企业的要求是,敦促其知识产权战略从量变向质变的转化,加强创造高质量知识产权的基础,强化产、学、官之间的合作。为进一步加强日本知识产权的管理力度,日本内阁于今年6月发布了“知识产权推进计划2005”这一国家战略。
一、加强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
包括推进大学的创新能力、加强以知识产权为主轴的产、学、官合作、改善研究人员的创新环境、鼓励企业创造高质量的知识财产、增强更具魅力的产品设计能力。具体为:加强一元化的知识产权创新管理体制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综合体制建设。在大学中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技术转让部门,充实知识产权人才信息,明确处理解决产权纷争的体制。同时,对大学知识产权部门进行评价,促进大学知识产权活动信息的公开透明,充实知识产权相关活动经费。在研发过程中,充分利用专利信息,改善研究设施及研究设备。
在产、学、官合作方面,首先加强三方的合作基础,支持大学等研究机构的运营体制改革,发挥间接桥梁作用。其次,建立产、学、官合作法规,明确共同研究、委托研究程序,让国立大学法人充分了解开发专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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