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体现本国特色的法规体系
最近几年来,以色列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临着一些问题,出现了一些侵害知识产权的案件和纠纷,特别是在软件领域,*、侵权等案例和法律纠纷呈上升趋势。但总体上说,以色列是一个较为重视知识产权立法和保护的国家,在知识产权法规的执行方面做的也比较好。
具有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
1948年以色列建国以后,继承和沿用了英国托管时期实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和体系,包括专利、设计、商标和版权等。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以色列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逐步制定了能够体现本国特色的法规体系。
具体立法情况是,1967年制定并实施了新的《专利法》,并于1995年8月对该法进行了修订;1972年开始实施《商标条例》,1990年制定了商标标准;1973年制定了《植物和动物种权法》。而关于版权和工业设计方面的立法,仍可以追溯到以色列建国之前英国托管下的巴勒斯坦地区实施的《帝国版权法》和《版权法》(1911年),以及《专利和设计条例》(1924年),其中,《版权法》一直沿用至今。
除以上法规之外,以色列还颁布实施了《公民自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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