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自主创新能力是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一个国家科技事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从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来看,当代国际竞争归根到底是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的竞争,科技创新能力、特别是自主创新能力成为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那么,全球各国是如何创造条件,促进本国自主创新的?本报国际版特开辟《国外科技创新政策》专栏,系列介绍一些国家自主创新政策的制定及实施过程,以期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有所启迪。
美国国家创新体系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千方百计让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主体,而联邦政府除了保证适合科学研究的社会环境外,还注重利用政策来促进基础性科学研究中的创新。
2006财年,美国政府的研发预算为1320亿美元,私人企业的研发预算则可达2000亿美元。美国企业研发经费的实际使用额占全美研发总支出的比例更高,通常可高达3/4。这是因为美国政府的科技投入,相当大一部分也直接给了企业,通常,政府研发经费中约1/3给了企业。
二战初期,因国防工业的需要,美国政府开始向企业提交大量研究开发合同,大大促进了企业的技术研发。企业在完成军事合同的同时,也不断增强了自己的科技实力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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