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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们都致力于节水、治污,但是效果不明显,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恶性循环的局面。目前的水资源利用现状和预测的2030年高峰,决定了我们必须走节水型道路,尽快变被动为主动,保证社会可持续发展。
到2030年,我国人口将达到峰值16亿,再加上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量将会增大。届时人均水资源量只有1750立方米,将列入严重缺水的国家。在充分考虑节水的情况下,估计用水总量为7000—8000亿立方米,而我国实际可利用的水资源量约为8000—9000亿立方米,预计的用水量已经接近可利用水量的上限。水资源开发技术已较高,进一步开发的难度极大,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我国有可能在未来出现严重水危机。
以供水量决定需求量
主持人:尽管水权制度已经不是什么新概念,但很多人对它并不了解。在节水型社会的建设中,水权制度将发挥什么作用?
嘉宾:我们要通过水权制度的建设,逐步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走高效率、高效益的道路,从体制和机制上推动节约用水和保护水环境。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方式为指导,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我们现在要从以前单靠资源道德和环境伦理的角度要求全民节水的被动局面中走出来,用“以供定需”模式代替“以需定供”模式,使节水产生内在动力。
在节水型社会中有三个支撑体系:以水权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利工程体系。其中,水权管理是关键。水利部确立的甘肃省张掖市、四川省绵阳市和辽宁省大连市首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已经为我们证明了水权制度在不同地区的可行性。
引导水权交易建立水市场
主持人:在水权制度中,我们依据什么原则和条件来明确水资源宏观分配指标和微观取水定额指标的?是不是完全通过市场手段完成?
嘉宾:初始水权的界定是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先决条件,它涉及人的生存权,涉及工业、农业及农民利益关系等问题,不能完全由市场来调节,需要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宏观调控,逐步利用市场机制,引导水权交易和水市场建立。
宏观上,在明确了水所有权的前提下,我们将以公平为主要原则,把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权衡上下游、左右岸、发达和欠发达地区以及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等不同情况进行初始权的分配。
比如黄河580亿立方米水资源中,有多少用于生态、多少用于冲沙、多少用于开发利用,每个省用多少,都需合理分配、统一调控。
微观上,定额指标是用来规定社会的每一项产品或工作的具体用水量要求,如炼1吨钢的定额是多少,种1亩小麦的定额是多少?
通过这两套指标的约束,各地区、行业、企业的每一项工作都有了用水和节水的量化标准,我们就可以层层落实节水责任,实行定额管理,建立水权交易市场。特别是运用经济手段,发挥价格对节水的杠杆作用;通过制定规则,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这样交易双方都会考虑节水,节水积极性就能被调动起来,水资源就会自动流向高效率、高效益的领域,实现优化配置。
主持人:那是不是说获得了初始水权之后我们就可以在权限范围内任意支配呢?
嘉宾:不是这样的,初始水权只表明你具有一定的权利可以支配水,但还得通过国家的《取水许可制度》的审批之后才可以用水。要通过取用水管理,根据用户的具体用途决定许可还是不许可,逐步规范水利用模式。
另外,这个指标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关部门会根据每年预测的来水量不同适当调整取水定额指标,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产业将得到优先满足,比如自来水厂。
有偿转让引导高效用水
主持人:在这个水权制度中我们的产权所有者如何收益呢?
嘉宾:水权所有者节水可以降低所有者的生产成本,提高利益。他还可以通过有偿转让初始水权再获益。
比如甘肃的张掖市,通过开展以水权为核心的节水型社会试点改革,大大增强了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临泽梨园河灌区平均亩农田节水45.8立方米;农民水费负担亩减少7元。张掖地方生产总值保持了9%以上的增长速度,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幅达100—150元。
主持人:那产权所有者可以在市场上随意转让其剩余的水权吗?
嘉宾:可以转让,但不能随意转让。水权转让应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市场规则,比如,不可以向国家明令严上的高耗水、高污染的企业转让。在转让过程中,我们还要通过《取水许可制度》对取用水的合理性进行审批。就是要行政措施把关,逐步改善现在的粗放发展模式,调整产业结构,对于高污染、高消耗的产业我们要限制其发展。
主持人:这个水权制度是不是主要针对工业和农业的?
嘉宾:是针对整个社会的,对个体居民节水也是个促进,进一步加强人们的水经济意识。
就农业来讲,农业用水还是大户,占70%%左右,浪费很严重,其中就有耕种不合理的原因。一些地区本来就缺水,却大面积地种水稻,收益还不高。我们现在实行有偿转让机制,就是要约束买卖双方的用水量,一方面提高产业本身的利用系数,一方面促使经济产业因地制宜的发展。
主持人:现在试点建设的效果如何?
嘉宾:以张掖为例,它作为第一个试点以来,已初步形成了“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以水定地,配水到户,水量交易,水票运转,公众参与,城乡一体”的一整套节水型社会运行机制,通过水权理论的探索和实践,采取经济结构、种植结构调整、灌区节水技术改造及一系列的水资源高效利用措施,提高了用水效率和效益。
多管齐下全面节水
主持人:那可不可以说,水权制度能有效地帮助我们消减2030年的用水高峰?
嘉宾:可以这么讲。尽管进一步开发水资源的困难较大,但是我国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用水效率不高,节水潜力巨大,水权制度正可以有效地促进水资源的节约。
目前,我国水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在生产和生活领域存在严重的结构型、生产型和消费型浪费。2002年我国万元GDP用水量为537立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农业用水利用系数为0.4—0.45,发达国家为0.7—0.8;全国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是发达国家的5—10倍,水的重复利用率为50%,发达国家已达85%。此外,我国在污水处理回用等方面也处于较低水平。
主持人:在水权方面,国外有没有值得我们学习的经验教训?
嘉宾:美国的加州有水市场、水银行,澳大利亚也有水权。但是我们的水权制度要符合自己特殊的国情。像澳大利亚,水权私有化后,干旱年份政府需要生态用水,还要再从用户手中高价回购使用。而我国在明晰初始水权过程中要保留部分初始水权,例如生态水权、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所需水权等,并通过取水许可、水量调度等行政管理手段、措施适时进行合理调控。
但是,要最有效地建设节水型社会仅靠行政措施是不够的,还得依靠法律、经济、科技、工程等措施,多管齐下,进行全面节水的管理。
■观点提示
观点一:水资源开发技术已较高,进一步开发的难度极大,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我国有可能在未来出现严重水危机。
观点二:我们现在要从以前单靠资源道德和环境伦理的角度要求全民节水的被动局面中走出来,用以供定需模式代替以需定供模式,使节水产生内在动力。
观点三:初始水权的界定是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先决条件,它涉及人的生存权,涉及工业、农业及农民利益关系等问题,需要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宏观调控,引导水权交易和水市场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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