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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高速、持续和健康的发展。全国各地的高新区建立了新型的“小机构、大社会”政府管理体制,主要依靠经济、法律手段进行宏观调控,改变了传统的以行政管理为主要手段的管理模式,并通过产业政策引导高新区企业健康发展,为政府运作体系的改革提供了借鉴。
通过火炬计划的实施,全国高新区使一大批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90%以上来自高新区企业自有技术或国内技术。截止到2002年底,国家共为高新区企业减免税金448亿元,而政府累计增加税收2800亿元,企业累计获利3300亿元。国家每减免一元税金,政府大致多获得税收约6元,同时企业获得凈利润7元。
从1992年起,高新区的各项经济指标一直保持30%以上的年均增长幅度。到2004年,53家国家高新区实现年营业总收入2.7万亿元,工业总产值2.3万亿元,增加值5500亿元,净利润1400亿元,实现上缴利润1200亿元,出口创汇824亿美元,上述指标均比2003年增长了25%以上。
53个国家高新区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已占全国一半,企业R&D投入占全国工业企业一半以上,人均R&D比全国工业平均水平高6倍,人均经济指标高于全国工业平均水平2倍以上。2004年,国家高新区区内企业38565家,其中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5824家,占企业总数67%,民营企业占区内全部企业数的75.25%,占全国民营企业数的21%,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培育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基地。
到2010年,国家高新区工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份额将达到10%,高新技术企业将达到4万家,从国家高新区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累计毕业高新技术企业约1.5万家,拥有技工贸收入50亿元的400家、100亿元的企业30家,形成若干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支柱产业;到2020年,国家高新区工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份额达到28%,53个国家高新区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坚强支柱。
与会者就国家高新区的历史贡献和作用概括为:一、已成为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示范区;二、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最快、效益最好的区域;三、为深化科技、经济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出了示范;四、高新区探索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之路;五、高新区在建设科技新城区与文明小区中起到带动作用;六、高新区培养和造就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家和高级人才,成为高素质人才就业和创业的主渠道。
通过实施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二次创业”发展战略,国家高新区应当并将能够成为:一、高新技术研发、孵化和产业化的基地;二、培育、造就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企业家的摇篮;三、深化科技、经济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试验区;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密集区;五、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重要基地;六、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辐射源。
与会者就推动国家高新区实施以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高新区和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行了交流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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