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罗塔哥拉是古希腊著名的诡辩学派的哲学家。有一次,他招收一个名叫爱瓦特尔的学生,传授讼诉和辩护的方法。当时,师生俩订了一个合同,合同上订明:爱瓦特尔的学费分两期交付,第一期学费在入学时交付,第二期学费可以在爱瓦特尔学成后当上律师、并第一次出庭胜诉后交付。
爱瓦特尔很快地就学完了全部课程。于是,普罗塔哥拉就等着爱瓦特尔出庭,并取得胜诉来交付学费了。但是,怎料到爱瓦特尔根本不把合同放在心上,学成后一直不肯出庭替人家打官司。普罗塔哥拉决定向法庭起诉,他对爱瓦特尔说;“如果你在我们的案件中胜诉,你就应该按照合同规定条件交付学费,因为这是你第一次出庭,并取得胜诉;如果你败诉,那末你就必须依照法院的判决付给我学费。总之,不管你胜诉还是败诉,你都得付给我学费。”
爱瓦特尔听罢之后,考虑了片刻,回答说:“老师,你错了。恰恰相反,如果你要同我打官司,我无论是胜诉,还是败诉,我都用不着付给你学费。因为如果我胜诉了,那末根据法庭的判决,我当然不用付学费;如果我败诉了,那末我也用不着付学费,因为我们的合同订明我第一次出庭胜诉才付学费的呀!”
请问:他俩的意见谁是谁非?为什么?
爱瓦特尔应不应付学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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