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 零族元素的发现
  • 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的危害(1)
  • 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的危害(2)
  • 笔中的化学原理
  • 性倾向的气味
  • 绿色化学--一种新的化学理念
  • 人疲倦的化学原理
  • 神奇的材料——超塑合金
  • 2004年诺贝尔化学奖解读
  • 解读2003年诺贝尔化学奖
  •   推荐  
      科普之友首页   专利     科普      动物      植物        天文   考古   前沿科技
     您现在的位置在:  首页>>科普 >>科普信息

    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的危害(3)<%=id%>

      骨骼损害:长期接触氟可引起氟骨症。磷中毒可引起下颌改变,严重者发生下颌骨坏死。长 期接触氯乙烯可导致肢端溶骨症,即指骨末端发生骨缺损。镉中毒可引起骨软化。

      眼损害:生产性毒物引起的眼损害分为接触性和中毒性两类。接触性眼损害主要是指酸、碱 及其它腐蚀性毒物引起的眼灼伤。眼部的化学灼伤救治不及时可造成终生失明。引起 中毒性眼病最主要的毒物为甲醇和三硝基甲苯。甲醇急性中毒者的眼部表现模糊、眼 球压痛、畏光、视力减退、视野缩小等症状,严重中毒时可导致复视、双目失明。 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的主要临床表现之一为中毒性白内障,即眼晶状体发生混浊,混 浊一旦出现,停止接触不会自行消退,晶状体全部混浊时可导致失明。

      皮肤损害:职业性疾病中常见、发病率最高的是职业性皮肤病,其中由化学性因素引起者占多数。 引起皮肤损害的化学性物质分为:原发性刺激物、致敏物和光敏感物。常见原发性刺 激物为酸类、碱类、金属盐、溶剂等;常见皮肤致敏物有金属盐类(如铬盐、镍盐)、 合成树脂类、染料、橡胶添加剂等;光敏感物有沥青、焦油、吡啶、蒽、菲等。常见 的职业性皮肤病包括接触性皮炎 油疹及氯痤疮、皮肤黑变病、皮肤溃疡、角化过度 及皲裂等。

      化学灼伤:化学灼伤是化工生产中的常见急症,是指由化学物质对皮肤、粘膜刺激及化学反 应热引起的急性损害。按临床表现分为体表(皮肤)化学灼伤、呼吸道化学灼伤、消化 道化学灼伤、眼化学灼伤。常见的致伤物有酸、碱、酚类、黄磷等。某些化学物质在 致伤的同时可经皮肤、粘膜吸收引起中毒,如黄磷灼伤、酚灼伤、氯乙酸灼伤,甚至 引起死亡。的肿瘤,称为职业性肿瘤。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 C)1994年公布了对人肯定有致癌性的63种物质或环境。致癌物质有苯、铍及其化合物、 镉及其化合物、 六价铬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环氧乙烷、砷及其化合物、α-萘胺、 4-氨基联苯、联苯胺、煤焦油沥青、石棉、氯甲醚等;致癌环境有煤的气化、焦炭生 产等场所。我国1987年颁布的职业病名单中规定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 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砷所致肺癌、皮肤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 肉瘤,焦炉工人 癌和铬酸盐制造工人肺癌为法定的职业性肿瘤。

      毒物引起的中毒易造成多器官、多系统的损害如常见毒物铅可引起神经系统、消 化系统、造血系统及肾脏损害;三硝基甲苯中毒可出现白内障、中毒性肝病、贫血等。 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而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造血系统的损害。此外,有毒化学 物质对机体的危害,尚取决于一系列因素和条件,如毒物本身的特性(化学结构、理化特 性),毒物的剂量、浓度和作用时间,毒物的联合作用,个体的感受性等。总之,机体与 有毒化学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中毒后的表现千变万化,了解和掌握这 些过程和表现,无疑将有助于我们对化学物质中毒的防治。

    original link
    http://www.szkp.org.cn/display.asp?id=78084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  科普之友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