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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特表示,他的同事坎贝尔在成功完成多利的实验中所作贡献占整个实验的66%。他承认是坎贝尔提出建议将计划进行克隆实验的细胞进行冷冻,而其他重要的实验步骤也是由研究小组另一个科学家瑞切(Bill Ritc h ie)完成的。
黄禹锡论文造假一案被揭露之前,维尔穆特一直与黄禹锡有干细胞研究方面的交流,韩英两国也冀望于通过两位生物研究专家的合作研究成果治疗疑难病。
根据韩国媒体的报道,维尔穆特曾于2005年4月透露,他曾向黄禹锡提议利用人类胚胎干细胞共同开发治疗鲁盖瑞氏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的方法。
而2005年5月黄禹锡赴英国与维尔穆特共同参加了一个学术研讨会,会后黄禹锡提出,希望由他的研究所负责复制出个别患者的胚胎干细胞,维尔穆特研究组则利用胚胎干细胞进行治疗鲁盖瑞氏症的试验。黄禹锡曾向媒体表示,这一合作将引发一场“胚胎干细胞海啸”。
但是合作申请还未等韩国科学技术部最后审议通过,黄禹锡论文造假案便东窗事发。
黄禹锡造假案被揭露初期,维尔穆特坚持站在黄禹锡一边,一再对外呼吁“黄禹锡为干细胞研究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大家要给他充分的时间证明他的研究”。并且认为,黄禹锡不会在科学上作假。
然而,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黄禹锡终于承认论文造假。今年1月31日,韩国记者再次对维尔穆特进行采访时,他则态度非常强硬地表示,不能给这样在科学上造假的人第二次机会,他此前之所以支持黄禹锡,是因为“并不清楚他的研究是否真的造假”。
然而,他也在一次对话中透露,黄禹锡很早以前便曾向他承认,他的研究并未进行DNA提取的直接对比,而这一对比是整个干细胞实验的关键。
行政侵夺科学的灾难
这种惊人的科学丑闻足以颠覆人们对科学神圣的价值认同,也引发人们对苏格拉底的“知识至善”、知识提升与道德提升同步著名命题的质疑。从当下现实而言,它警醒我们,“行政”侵夺“科学”是多么的触目惊心,哪怕是在市场和法治都比较健全的西方国家也在所难免。
英国《每日电讯报》3月8日的报道说,维尔穆特承认,在培育多利过程中,他只是一个监督人,并未掌握任何技术或操作任何实验。他之所以在相关论文中以首席作者出现,是事先与同事坎贝尔博士协商后的结果。
正如一个英国生物技术研究所的所长所说,“监督人”也就是项目的负责人,是项目的“核心骨”和“支柱”。
因为“监督人”拥有财权,既负责经费的筹措也掌控着经费的分配,甚至还掌握着科研人员的进出和取舍。所以维尔穆特就曾在罗斯林研究中心时“凌辱”、“歧视”、“威胁”印度裔生物学家辛格,不承认他的科学贡献,甚至扬言要“辞退”辛格。
可见,维尔穆特这个“监督人”在罗斯林研究中心握有了某种生杀予夺的大权,难怪署名“首席”时,“协商”就能搞定。有意思的是,维尔穆特东窗事发正是辛格这位“被压迫者”反抗“压迫者”的一篇杰作,也是“科学”对“行政”侵夺的一次成功的反动。
“克隆羊之父”舞弊案暴露出的问题是尖锐的,它深刻地表明,在科学研究和实验中,这种“监督人”主导制的制度安排,这种行政大于科学、经费大于科学的“经济”决定论,既是对科学家及其科学成果的蔑视,也是滋生和诱发道德风险的温床。
东西方相继暴露科学丑闻的严峻事实告诫我们,必须对科研中的行政或经费与科学实验之间的监管机制进行反思和创新,要设置某种“防火墙”,以保证监管者与科学家按照各自的规则行事。这种“防火墙”机制应该是,二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经济”没有资格对科学耳提面命,科学家也没有必要对“经济”俯首帖耳。
除了创设“防火墙”机制外,笔者认为,在顶级科学研究和实验中,我们只能寄希望于科学家们能坚守学术道德和良知。尼采说过:“道德是深植于个人内心的群体本能。”因为道德原则是被公认为超乎我们自身利益之上的东西。
事实上,在一些尖端科研领域,话语权往往只掌握在极少数的科学家手里,外部监督通常是失灵的,即使可以监督,但成本也会高昂得难以承受。比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发表时,就极少有人看得懂。这时候你只能依靠科学家的学术道德和良知以及信誉,如果有人造假或合谋,那只有拜托上帝来惩罚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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