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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国家难以大量增加科技投资的现实情况下,法国政府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法规以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例如,为了推动科技创新和创新企业的发展,法国在税收制度和信贷政策上予以政策倾斜。一个技术创新型企业成立后第一年其研发经费的50%可以免税,第二年企业收益的50%也可免税,企业委托研究机构进行的研究项目也可获得免税。同时,法国政府还通过研究技术部等政府职能部门和法国国家科技创新署等公共机构来促进企业与研究机构的合作,并针对法国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的特点,在法国各地都设有技术移转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技术资源中心,推动创新信息的交流,同时,在全国范围配置了1400名技术顾问,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各项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鼓励私有资本科技投资的政策对法国经济发展的确发挥了有益的促进作用,因此,2005年7月12日,肩负重振法国经济重任的新任总理德维尔潘在上台不久就推出了“竞争点”计划,旨在通过整合优势、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方式促进法国企业的技术创新,提升法国工业中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高新技术含量,进而推动法国经济的发展。法国总统希拉克7月在给法国工业创新中心和生物技术“竞争点”剪彩时表示,法国将在工业创新领域创造一切条件,赢得国际竞争的先机,而建设“竞争点”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按照计划规定,国家与承担项目的各成员单位及其所在地方政府要签订合同,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其中地方政府除必要时代理中央政府行使监督作用外,还需对这些“竞争点”提供各种支持和帮助,确保创新研究工作有效进行。而且“竞争点”的成员企业、院校和科研机构及其人员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个人需缴纳的社会保障金等财政倾斜政策。按照目前的方案,法国政府将自2006年起的3年内对66个“竞争点”提供15亿欧元的资金支持,其中3000万欧元用于减免税务和减轻企业负担,以期最终达到提高国家工业创新能力及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的目的。
截至目前,66个“竞争点”中的55个的具体合作合同已经通过了法国领土整治和发展部际委员会的审批,剩余的也将很快完成。在这66个设立的“竞争点”中,有6个是定位于竞争世界领先地位,它们分别是:图卢兹和波尔多的“航空工业竞争点”、里昂的“健康竞争点”、格勒诺布尔的“纳米科技竞争点”、普罗旺斯和兰色海岸地区的“信息和通讯安全竞争点”以及大巴黎地区的“神经系统科学竞争点”和“复杂信息系统竞争点”,以上领域均代表着法国科研在世界上的领先水平,各自汇集了5000多名科研人员。另外还有9个竞争点定位于世界级水平,所覆盖的领域包括生物技术、生物燃料、化工和铁路建造等,其余的52个为国家级的“竞争点”。
为了确保这项关系法国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技术创新计划能够有效实施,法国政府新成立了“企业创新署”(AII),还将“国家科技创新署”(ANVAR)与“中小企业发展银行”(BDPME)合并成立了“OSEO”集团,会同原有的“国家研究署”(ANR)以及法国最大的国营金融机构“储蓄与信托银行”(CDC)一起来配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和运作这一计划,从技术推广和运用、资金筹集和分放、研究人员招聘到海内外市场推广等一系列环节上给法国的相关企业以具体而实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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