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如今花样繁多的服装面料、里料在印染和后整理的过程中,均加入了各种染料、助剂,而这些整理剂或多或少含有甲醛等有害物质,当它残留在纺织品上达到一定数量时,对皮肤及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
为保障穿着的安全健康,我国制定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03),并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对甲醛等指标的限定有强制性标准,其中对甲醛含量(毫克/千克)的要求,婴儿用品≤20,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75,非直接接触皮肤产品≤300,此外还有pH值、色牢度、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强制性指标,产品检验合格后才能应市。
不过,这些新添加的技术指标尚未成为产品标牌上必不可少的“硬指标”。由于商家与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使不少具有较强环保意识的消费者无从了解服装的“甲醛”等残留达标指标,购买时将信将疑,买回家还得重新洗晒后才敢穿着。
为此,相关专家建议——
已开始标识“甲醛含量:直接接触皮肤产品”的厂家,将标识补充为规范的表述:“甲醛含量(毫克/千克):≤75,直接接触皮肤产品”,让消费者看得明白,穿着放心。
盼望更多有维权意识的服饰生产厂家尽快修改产品标识,明确标注穿着用品的 < 1 > < 2 >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 科普之友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