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网站吗?不错,他们正是那场“风暴”中的主角。1999年5月,范宁创办了文件共享社区网站——Napster,最主要的服务是为用户提供一种便捷、易用的界面以实现媒体文件(特别是音乐文件)的搜寻及共享,因此,Nap鄄ster网站刚出现就大受公众欢迎。唱片公司初期对范宁网站的成功显得有点无能为力,只是疯狂地扩大音乐网(MusicNet)和Pressplay等网站的销售网点。而精明的制造商则发现,拥有数字版权管理(DRM)的播放器在市场上毫无意义,于是他们便转而大量生产能够借助计算机下载音乐的MP3播放器,并从中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音乐唱片公司发起了反击。1999年12月7日,美国唱片业协会代表环宇音乐、索尼音乐、华纳音乐、百代唱片、BMG等七大唱片公司,以Napster网站违反版权保护法为由,向法庭正式提出诉讼,开始了为时一年多的官司。协会称,Napster向网民提供MP3文件共享软件是侵犯了音乐版权,要求法院关闭该公司并赔偿损失1亿美元。最终,在2001年2月12日,美国第九巡回上诉庭作出决定,Napster必须终止其免费的互联网服务,并不再向音乐迷提供共享版权保护音乐的服务。Napster被迫转变成新的合法“商家”,并被最早生产MP3播放器的厂商Roxio所并购。
MP3用户利用计算机从因特网上免费下载受版权保护的MP3格式音乐服务结束了,但随之出现的有偿服务则迅速在因特网上找到了发展的空间。去年,苹果公司的iTunes音乐商店正式挂牌营业,他们共有50万首乐曲供用户选购,每首乐曲的价格是99美分,而每个乐曲集的售价是9.99美元。它的Fair鄄Play数字版权管理开始发挥功效。公司最近宣称,其可供销售的乐曲已达到7000万首。
3G移动通信的冲击
根据第3代(3G)移动通信网的设计蓝图,满足新网络要求的手机将具备高速连接因特网的功能,并能直接从因特网下载文件,当然音乐文件也可以包括在内。但是,在网站不能非法提供免费音乐文件的今天,手机下载音乐文件再一次让唱片公司感到忧心忡忡。唱片公司担心的是手机用户会将自己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音乐文件,利用新的移动通信网无限制地发送给其他人,以及随后的第2轮、第3轮甚至更多轮次的传播,波及的人数将十分广泛,这样会极大地影响公司的利益。此外,唱片公司还担心移动通信网络公司为吸引用户而为他们提供相应的音乐服务。
唱片公司的担心绝对是有理由的。在韩国,移动通信网络公司LG电信表示,公司将不会采取措施限制人们利用手机播放音乐文件。公司认为,限制人们享用自己获得的音乐文件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这如同没有人限制使用MP3播放器一样。沃达丰公司全球服务音乐主任爱迪·柯肖表示:“目前,音乐只是主宰了手机的铃声业务,但是今年的发展也许会变得有所不同,Napster情景很可能会在移动通信领域再次出现。我们从因特网世界学到了许多的东西。”看来,他并不担心移动通信公司在今后会重蹈Napster被全球音乐唱片大亨告倒关闭的覆辙。柯肖同时认为,利用手机安全和网络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可以解决采用“蓝牙”或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对等分享音乐文件的问题。
橙色(Orange)世界公司的音乐主任杰勒德·格里齐基本上赞同柯肖的观点:“应该有许多种不同的机制来帮助人们合法地下载音乐。移动通信网之间应在标准上开展合作,允许人们合法地分享音乐,避免出现计算机之间各自为战的现象出现在移动通信行业中。”
在现有移动通信商对今后音乐进入手机市场纷纷表态时,新的移动通信运营商也在试图跻身于移动通信市场,分享这块大“蛋糕”。微软试图同Janus公司合作,成为移动通信网中新闻发布的领军者。与此相反,苹果公司回绝了其他公司的合作提议,计划单独进入移动通信业。然而,苹果公司也存在着自己的问题,它极其成功的iPod音乐播放器并不能方便地将音乐传送到手机上。
唱片公司的对策
有了Napster的经验教训,音乐唱片公司对手机音乐功能的出现自然也会再次感到不安,同时也会采取相应的对策。他们不希望看到移动通信公司的手机音乐服务轻松迅速地发展起来。环球音乐电子实验室(eLabs)副总裁巴尼·拉格说:“技术的不断发展不可避免地将让人们能够通过移动通讯网和手机分享音乐,我们应尽快采取行动以防局势出现恶化。”他的意思是音乐业需立即采取行动,防止移动通信网络在音乐分享方面的快速发展。
应该说,在未来控制手机用户自由下载和分享音乐文件并不是不可能的事,前面提到的数字版权管理技术就是比较好的问题解决方法。1999年,唱片公司推出音乐文件在线销售目录时,它们就开发出了能够防止人们无限制地分享其艺术家音乐作品的技术。微软公司的数字版权管理系统被设计用来制作以用户订阅为基础的信息,并将信息提供给拥有移动设备的用户。然而,现在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大多采用操作者移动联合(OMA)系统,它不是真正的数字版权管理,运营商只是象征性地告诫自己的用户“禁止复制此文件”,除此之外,它们还没有能力做得更多。
维权面临的难题
然而,既使是移动通信网络采用了数字版权管理,专家们表示也不能确保万无一失。手机威胁到音乐唱片公司利益的原因有许多,其一是人们担心复杂的社会中会出现另一位类似范宁的天才少年,他也许会击败数字版权管理的统治“政权”,让数字版权管理的音乐文件被自由地四处传播和分享。拜格斯集团新媒体主任西蒙·惠勒表示:“一旦人们能够从手机中获得音乐并无阻碍地分享,数字版权管理系统被攻破后,谁也不会在意那些规则和标准。”
其二是人们可以利用复杂的手机软件传播音乐文件。在移动通信公司为其顾客找到方便地利用手机购买音乐的途径之前,软件编写人员仍有机会通过其开发的程序进行非法的音乐文件分享。现在手机的操作系统正在放开,诺基亚7700被称为“移动媒体机”,它采用的是Symbian操作系统第7版。该操作系统对来自第3方的应用具有极强的适应能力,被认为是对等网络计算(P2P)应用极具潜力的平台。“如果每位用户都拥有安装了Symbian7操作系统的手机,那么手机的应用将迅速增值。于是,忽然间将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游戏、复制应用软件和P2P系统。”拉格表示:“人们会考虑如何利用‘蓝牙’技术和Wi-Fi网让手机分享音乐文件。我们需要找到应付这种情况的方法。”
其三,移动通信网络的收费也是让音乐唱片公司感到恼怒的问题。第3代移动通信系统主要是根据数据下载量进行收费。根据柯肖的解释,这种方式将“让人们更加注重分享的内容。”但是,唱片公司关心的焦点问题是,当真正的第3代移动通信出现并开始全面竞争时,各个移动通信网的运营商能不能信守自己的诺言。
其四,手机制造商可能会威胁音乐唱片公司。尽管移动通信运营商对手机的功能有严格的指南,如沃达丰公司的指南长达3000页,但是某些手机制造商已经开始为手机用户增设极具诱惑力的功能。正如O2公司音乐主任莱斯利·高尔丁所说:“同我们接触的手机生产商中,他们的产品都具有从因特网下载MP3的功能。”如此看来,手机制造商早就将音乐功能作为新型手机的卖点之一。
此外,音乐业界自身的分歧同样可能导致音乐市场的潘多拉盒被打开。惠勒表示,由于独立的音乐唱片公司从主流的唱片公司那里只能得到低额利润,因此它们会对此表示强烈的不满,这将促使这些独立的小公司考虑采用技术手段摆脱主流唱片公司的阴影。数字音乐的广泛分享可能被它们视为自身发展的一个求之不得的良好机会。
从理论上讲,独立的小唱片公司能够让手机用户利用对等网络计算的手机分享音乐文件,这如同某种形式的无线广播。对小公司来讲,采用有选择性地免费发放音乐文件不失为公司签约艺术家作品的一种推广方式。由于听众能够从它们那里发掘到新的音乐,因此许多小唱片公司发现自己的销售出现了攀升的现象。
然而也有人属于乐天派,例如一家数字版权管理专家公司SDC公司的执行总监迈克尔·波恩哈瑟。波恩哈瑟承认人们将找到对付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的方法,“但是80%的人将使用正常的途径下载和合法地复制音乐,以及安全地与朋友分享音乐。”
诺基亚多媒体高级项目经理雷德尔·瓦森尼斯也赞同波恩哈瑟的观点。他表示:“我们能够避免Napster化的发生。我们谈论的是技术问题,但是我们需要关注人们的心理状态。黑客总是存在的,而对多数人来说,简单这两个字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虽然目前还没有一款手机真正做到了音乐文件的自由下载和分享,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这仅仅是一个时间问题。同时对用户来说,如果新的手机有如此有趣的功能,必定会更具吸引力。不难想象,在高速第3代移动通信网络的支持下,含有音乐(甚至动态图像)下载、播放和分享功能多用途手机必定具有潜在的巨大市场。在新的形势下,唱片公司今后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再次利用法律武器进行抗争也许是它们面临的必然选择,但同过去打败Nap鄄ster网站相比,面对众多强大的移动通信网络运营公司、手机制造商和广大手机用户,其维权之路也许会更加艰难。
相关链接
数字版权管理(DRM):也称为数字限制管理,泛指多种数字版权管理中任何一种。根据数字版权管理的规定,享有版权的作品在其被使用时,由作品版权的拥有者来限定。数字版权的实际管理被称为技术保护措施。
P2P:通常,P2P计算机网络代表是没有固定客户机和服务器(或主机)的网络,网络中的一系列同等节点对于网络中其他的节点来说既是客户机又是服务器,任何一个节点均可以发起或完成各种受支持的交易。
iPod:苹果计算机公司推出的音乐播放器,它能播放MP3、WAV、AAC/M4A和AIFF多种文件。iPod也作为外接硬盘使用。其主要特点是体积小、用户界面简单、1394连接(FireWire)快速。MP3:一种音频压缩运算法,它能极大地减少复制音频信号的数据量,而同时为听众提供原始音频信号的复制品。
SymbianOS:Symbian公司研发的一种操作系统。该系统提供的用户界面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可用于掌上宝(PDA)、手机和其他众多的产品。诺基亚60系列手机就广泛使用了该操作系统。然而,今年人们首次发现了使用该操作系统的手机病毒Cabir,此病毒可以通过“蓝牙”技术传播到附近的手机中。
“蓝牙”(Bluetooth):它是无线个人局域网(PANs)的工业规范,首先由爱立信公司(现为索爱公司)开发出来,随后由蓝牙特殊影响集团(SIG)进行了规范化处理。SIG包括公司有索爱、IBM、英特尔、诺基亚和东芝。
Wi-Fi:无线高保真的简写,代表着无线局域网的一组标准。带有Wi-Fi标识的产品可以同任何其他带有同样标识的产品进行“交流”或“沟通”。尽管Wi-Fi最初打算用于无线局域网,但是现在常常被用来连接因特网。PDA或计算机可在与“接点”15米的范围内无线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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